另外就是独属于咱们三房的五百六十亩上田的清明田和书灯田,这些还是老太爷在世的时候特意置办的。
关于这一部分祭田的管理,老太爷留有遗嘱,只能由房长专管,不允许兄弟轮值管理。
公中的全部财产就这么多,接下来我再说一说如何分配。”
听到这里,其他人都神色如常,岳文轩的心里确实有些惊讶。他知道家里有几百亩祭田,但没想到竟然都是上田,这可是一笔极大的财产,但这笔财产只能享受收益,不能进行买卖。
从明朝开始,各大家族置办祭田的传统就开始盛行起来。
祭田是祖先给子孙后代的保障,而且也是有效的避免财产损失的一种手段。
明清两代,如果遭逢抄家的大灾难,祭田不在抄家之列。当然,祭田并不是属于某个私人所有,而是属于整个宗族或者宗族分支所有。
岳家五房的祭田本来就比较多,总共有一千两百多亩,其中就有岳文轩的祖父所捐献的两百亩上田。
这一千两百亩祭田是属于五房公同共有的财产,所有家谱上列名的岳氏子孙,都享有同等的收益权。
有祭田的家族,绵延多代之后,祭田的管理往往采用轮值管理制度,具体管理细节各有不同。
小主,
属于岳家五房的祭田也是采用轮管制度,岳家五房的经济条件都还不错,对于管理权限的争夺并不激烈,也并不紧迫,现在采用的轮管制度是每房轮流管理一年。
由于经济上还算宽裕,每年的祭田所获,主要还是用于族人的身上,管理私吞的情况还不算严重。
独属于五房的这五百六十亩祭田,按照老太爷的遗嘱,采用的是房长专管制,而不是轮值管理制度。
采用房长专管制的话,如果房长这一支经济宽裕,一般就不会私吞祭田的收益,每年的收益能够真正用在族人的身上。
家族的分支多了,难免就有一支或者其中几支落魄,采用祭田轮值管理制度,就会出现管理私吞的情况,这样就有悖初衷。
两种祭田管理制度各有优点,但绵延多代之后,基本上都会改为轮值管理制度。
老太太特意申明三房的祭田由房长专管,这一点要写在分家文书上,避免将来出现纠纷。
有关祭田的纠纷太多了,尤其是进入民国之后,法律条文有了很大的改变,这种属于整个宗族公同共有的祭田,总会出现各种纠纷,解决起来往往很难。
在岳文轩思考的时候,老太太已经把目光投到了老三和老四的身上。
“我先说一说分给老三和老四的财产。
两千大洋的现银由你们兄弟五个平分,你们两人各得四百大洋。
城里的四套小院子,也分给你们两人各自一套。
咱家在城南有两百亩旱田,你们两人各自分得其中的一百亩。
这样分配的话,你们两个也算是有田有房有现银,不至于让你们分家之后一无所有。
对于这个分配方案,你们两个有意见吗?”
老太太把话说的很漂亮,实际上这是一种极不公平的分配方案。
分给二人的两百亩旱田,全部都是下田,按照现在的土地价格,每亩地大约也就在十五大洋左右。
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两个人是庶子呢。
虽说现在已经进入民国,但法律法规的改变刚刚开始,庶子还无法和嫡子一样享受同样的继承权。
哪怕是世家大族,往往在分家的时候,分给庶子的财产也只是一点边边角角。像老太太这样,能把脸面做足了,已经算是善待了,至少听上去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