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经过简单的估算,如果不考虑加工成本和设备折旧成本,那么,唱片机的成本不会超过300米元。”
“进入大规模生产之后,在几年之后,收回了研发成本和机器设备折旧成本,并且,对于工艺进一步的改进和简化,我们认为它可以进一步把成本压缩到100米元。现在,面对这款产品,f利浦公司,愿不愿意跟我们一起合作生产?”
k慈雷立马就说道:
“当然,我个人强烈同意!”
k慈雷心道,不同意跟维创电子合作,肯定是傻子。
维创电子公司虽然跟f利浦公司签署协议,在cd光盘机的标准,跟f利浦保持一致。但若是f利浦拒绝采用这个标准,维创电子公司自己即使不能继续生产cd唱片机,但却可以把技术转让给其他公司,尤其是――东瀛公司!
不跟维创电子合作,就要眼睁睁的看着东瀛企业,以更高效率和速度,抢占市场。
跟维创电子合作,f利浦公司则可以迅速反转局面,成为cd市场的领导者。
况且推广cd不仅仅仅是唱片机的利益,更关键的是――宝丽金公司的唱片!
1972年,f利浦唱片公司跟宝丽金合并,其后,宝丽金成为f利浦集团重要的子公司。
东瀛的索尼知道收购哥伦比亚公司的股权,配合自家生产的随身听、唱片机的销售。
而在传统的磁带和黑胶唱片竞争白热化之后,索尼自然是想要通过推出cd唱片机,来打开新的市场,获得更多的竞争优势。
这音乐唱片市场的诱惑,可比卖唱片机本身,更有吸引力。
毕竟卖唱片机是一锤子买卖,但自家卖的cd唱片机标准得到推广之后,是有利于其控股的音乐公司发行新技术标准的唱片。这样,相对于其他的音乐公司,就能通过开拓新市场,取得独有的优势。
f利浦公司通过考察刘森旗下的企业,发现他手中没有任何一家音乐相关的公司,所以,不认为刘森能在唱片市场对其产生威胁。
所以,在其公司的cd唱片机,通过了f利浦公司的技术专家的考核和论证之后,f利浦公司立即高效率的批准了跟维创公司合作项目,准备投资5000万米元,投资新建一条cd音乐播放器和光盘的生产线。
项目确定之后,刘森很快就把这个合作项目通过高层渠道,直接上报给了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