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冉带了些回家,打算给二姑送一些,自家留一些的。
至于人参、血蛤什么的,她也准备了啊。
“买……买的啊!”周冉确实是买的,虽然是卤味店的股东,但也不能白拿店里的东西吧,不良风气要不得。
“买的就买的,你结巴什么?”周女士狐疑地看着周冉,越发觉得女儿有事瞒着她们。
“嗯……我跟朋友一起开了个卤味店,我占了点小股份15%。”周冉没敢说啥子卖配方挣钱,只说合伙。
“你出了多少钱?你不会把钱全投进去了吧?你不会去刷信用卡贷款了吧?”周女士上来就是三连问,她女儿就写个小说,能有啥钱儿?
“没有的事儿!就我自己写小说挣得那点钱,所以是15%嘛。”周冉好憋屈,她好久没当一个话语权不够的小孩儿了。
“能不能退出来的?你懂什么开店啊,别被人骗哦!”周女士忧心忡忡,她不看好任何形式的合伙,过来人的经验之谈。
小生意适合小打小闹,不适宜合伙。
无论赚钱与否你最后都可能落得一地鸡毛,朋友都没得做。
甚至于双方都会觉得自己受委屈,嗐!
“那肯定不能,给你吧,本来想过年再给你的。”周冉放下筷子,去电脑包里掏出一个红包,挺厚实,装了五千块钱。
“你这……那我可就收下了啊!”周女士本来不想要,突然见丈夫给自己打眼色,于是紧急改口。
两人的方针就是,周冉在外头碰得头破血流了,就会乖乖回来了。
而她能在外地生活的源头,就是钱。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嘛!
回家第一天,算是混过去了,老周和周女士在房间里蛐蛐了一整晚,最终决定,由她去!
之前不是没有关过她,骗过她,但孩子大了有人权,何况现在他俩还算年轻,让孩子出去闯闯吧!
真能闯出一片天,她俩退休以后就去她所在的城市生活,假如闯不出来,她俩在老家也能给周冉一个依靠。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方式可能会错,爱孩子的心却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