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牧云开始放心大胆的灵识探查城中的实力划分。
经过一而再再而三的探查,明灵城的魔族实力基本明了。
3个魔兵队长,5个魔兵小队长,数百名魔兵以及散魔。
这点实力,对他来说应该不难;这些魔族一天天的打家劫舍身上的天材地宝肯定富得流油。
每当牧云想到这些,嘴上的哈喇子就止不住的往下流淌。
“瞧你那没见识的样儿。”
风铃每次见到牧云该溜子的模样,都忍不住一阵吐槽。
牧云则是把她的话忽略掉了。
随后整理整理衣裳本没有的灰尘,从大树上一跃而下。
便大摇大摆的朝着明灵城城门走去。
泰酷辣三个字,从来都是牧云身上的代名词,只要一有机会上演,他绝对不落下。
这不禁又惹得风铃一阵白眼。
“精神小伙,该溜子。”
...
明灵城城门口,两个散魔像抽大烟一样病恹恹的样子,吸食着新鲜血液。
起表情更是很享受的样子,不禁让人作呕。
“喂,老弟;这次输送过来的血液,很新鲜,很嫩呀。”
“可不是嘛,这次可是送来了很多幼童呢。”
“要不是,队长大人高兴;你我二人可是享受不到这等极品呢。”
“抓紧享受吧,一会不热乎了。”
“嘿嘿。”
还没等他俩继续享受着人间美味,他们眼睛就发现一个人族少年,在朝着他们肆无忌惮的走来。
他急忙拍了拍旁边的哥们,又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难以置信的,问道。
“老弟,是我眼花了,明灵城方圆十公里不已经被我们占领了吗?”
“怎么还会有人族?”
“兄弟,你没眼花。”
被称为老弟的散魔,眼神凝重,这么大摇大摆无所顾忌的闯虎穴。
不是脑子有病,就是来捣乱的。
看起面像年龄不大,长相极其俊秀;肯定不是脑子有病,这个做实了。
“快去通知,敌袭。”
牧云嘿嘿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