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沐浴更衣完,重新回到城楼。
虽然时间过去不多,但此时天色也已经黑了下来,文会正好进行到如火如荼的阶段。
盛名之下无虚士。
安承悦作为青州世家钟爱的文会代表,肚子里还是有几斤墨水的。
李讲入席之时,正好看见他提笔收气,一层霞光在面前的纸页上绽放,墨香弥散。
城楼下的群众发出欢天喜地的声音。
这是今晚的第六首入流作品。
虽然同是鸣县,但从才气引发的天地异象来看,显然是安承悦暂胜一筹。
一诗鸣县,安承悦微微昂首,脸上是说不尽的得意与傲慢。
金明城看见李讲换了一身衣服出现,轻笑开口:“李兄终于舍得露面了?不知道的还以为畏战潜逃了呢。”
这是有意让李讲引起注意。
许多人都望了过来,尤其是那些没有写出入流之作的世家代表,更是暗暗松了口气。
李讲穿得像是乞丐的时候,众人就觉得他分外年轻。
如今换了一身得体的衣衫,更是如同一位唇红齿白的书生,年轻得过分。
甚至两个他的年纪加起来,也比不上安承悦,由此可见一斑。
李讲面不改色,淡道:“金兄时时刻刻关注李某在与不在,不知道的,还以为哪家未出阁的小姑娘盯着情郎呢。”
话落,金明城难得气得脸色涨红,四面八方响起一片哄笑之声。
因为这比喻太损了,放眼望去,席间有几个人敢公然不给金家小公子颜面的?
更何况还将其比作是小姑娘……
有人不怀好意的添一把火,虽然声音压得很低,但还是被人听到。
大意就是,金小公子至今尚未听说婚配,说不定还真有那兔子的嗜好……
于是笑声更加放肆了,即便有部分人有意想要扼住笑意。
可笑容是会传染的,根本憋不住啊!
关键时刻,还是安承悦断然开口:“李讲,少说那些没用的,现在整个场上,就只剩下你没作诗了。”
“如果你没那本事,或者已经吓得两股战战,不如趁早认输吧,免得坏了药王城百草文会的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