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鲜于颖雅连自己算什么都不知道,怎么可能会起了救人的心思?
其实说来也简单,这就是本能。
就好像猫生来就会抓老鼠,哪怕这只猫没有吃过猫妈妈一口奶生下来就是被人喂大,但看到老鼠就会本能的想抓。
又好像小鸡生来就会啄米吃一样,哪怕是在孵蛋箱里孵出的小鸡,出来就懂得啄米吃。
这就是本能!
鲜于颖雅虽然不知道自己已经不算是人族成员,已经成为了尸族的一份子,但她就是知道,只要自己从獠牙中反馈一滴精血给地上的爷爷奶奶,就会把这两人救起来。
她想的也没错,在她为林然和林花每人的伤口中都注入精血之后,两人没过几分钟就都醒了过来。
且二人都是双眼血红,张着嘴,龇着獠牙,看起来一副穷凶极恶的样子,确实可怖!
说起来也不怨两人刚一化作尸族,就这副死样子,实在是两人体内的血液都被小老头给吸干,连一滴都没剩下。
所以两人现在就是彻头彻尾的饿急眼的猛兽,若是任何生物在这里,都要留下血液才行。
当然,这里所说的生物,要将鲜于颖雅排除在外。
因为鲜于颖雅本就与现在的兄妹俩属于同族,又是她将精血返璞给二人。
所以兄妹俩本能的就将鲜于颖雅认作为亲人。
而小鲜于颖雅,当然也将林然与林花认作是亲人。
她看到兄妹俩醒来,也知道二人正处于极度饥饿状态,便立即提鼻子猛嗅,只几秒钟之后,就锁定了一个方向,犹如猎豹一般的手脚并用冲了出去。
五分钟不到,小鲜于颖雅就拖着一只被打昏的巨大野猪,从树林中回来。
对于野猪来说,鲜于颖雅用它来请客,委实不太礼貌。
但对于林然与林花来说,这就是天降巨富。
俩人现在没有一点对死亡的渴望,只是一门心思的想要尝试那种噬血的快感!
两人一人一面,双双抱住大野猪的脖子,将长长的獠牙插入野猪的血管之内。
那中空的獠牙仿佛是吸管一般,把那温热的血液吸进肚子里。
两人的心情用一个字就能表达,那就是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