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知县叶必清

“法不责众,刘长贵之死,又不是余晓动手,而他勾结土匪死有余辜……”

叶必清想了想继续说:“不过私下组织武装民兵,虽是自家亲族,但终究不合法,这件事不是轻易能糊弄过去的。”

“那叶大人的意思是……”

叶必清说:“石虎寨土匪肆虐乡邻数年,县衙数次剿匪皆无功而返,此番与余晓也已结下了仇怨,不如就请他组建保民团为民除害吧。”

高志:“哈哈,妙哉妙哉,若余少承诺为县剿匪,不仅有望解决一个心腹大患,这保民团的建立也可以名正言顺。”

此举可谓多赢。

叶必清立刻让高志前去沟通。

当天下午。

高志就回来了。

“叶大人,办妥了。”

虽然早猜到余晓不会拒绝,但也没想到会答应的这么爽快。

叶必清:“好,借此机会,我们可以更仔细观察一番,此人到底适不适合参与到改天换日、再造天命的这场大事之中!”

高志:“另外还有一件喜事!”

“什么?”

“余晓愿意捐出5000元,援助梅县书院教学,以及水利道路城墙的修缮。”

“当真?!”

五千元对普通人来说是天大巨款。

就算解决不了梅县的财政问题,也足以暂时缓解眼前的燃眉之急!

叶必清在确认以后立刻大喜,附近乡绅都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平时别说让他们募捐,就连税都很难收的上来。

这余晓倒好。

他刚花了数万元兼并刘老爷、张老爷的资产,竟还能随手给县里捐出这么一笔巨款!

显然。

他对本次知县处理方式感到满意!

这笔钱就相当于打赏。

此外顺便表达:老子还有的是钱,也从来不吝啬花钱,所以今后请务必好好配合,只要把我服务好服务舒服,少不了你们县衙的好处!

财大气粗!

就是这么豪横!

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

甭管是贪官、还是清流,只要还在县衙主事,恐怕都很难与这种超级大财主撕破脸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