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淡泊明志

从内堂徐徐走出三位须发皆白的老者,领着云家众人跪拜先祖。

礼毕,负责司仪的二长老云锦贤道:“云家第六代家主,云清岚上前听诫。”

云清岚端端正正地在正中央的蒲团跪下,认真聆听。

有一弟子捧着一个托盘上前,托盘中央放着一个卷轴,看上去颇有些历史了。

云锦贤拿起卷轴,递到云清岚面前道:“家主三诫:一诫勤俭修身,二诫淡泊明志,三诫不骄不躁。”

这个卷轴,是先祖云振宇手书的家训家规,而刚刚的家主三诫,乃是专门对继任家主的诫言,只在家主继任时宣读。

云清岚恭恭敬敬地接过卷轴应道:“云清岚领诫。”

这时,云锦昭突然道:“清岚贤侄,不知对着第二条‘淡泊明志’,是怎么理解?”

云清岚回答道:“淡泊名利,志向高远,是为淡泊明志。”

云锦昭又道:“不知忘记杀父之仇,与仇人之女结交,算不算失去志向?当不当得起这个家主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