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90年代,杜松子酒(又译成金酒、琴酒)从荷兰传入英国,全国逐渐陷入了癫狂,社会底层为了买酒,不惜出卖一切。
画家威廉·霍佳斯的作品《金酒小巷》,就记录了当时恍如炼狱的情景。
人们的癫狂,造就了黑暗生物的狂欢,尤其是吸血鬼这个寄生在人类社会的种族,迅速摆脱中世纪以来的颓势,一度发展到招摇过市的地步。
直到二十年前,英国禁了杜松子酒,再加上教会的打击,黑暗生物才注意吃相,活动更为隐蔽。
吸血鬼高层对社会的认知很清楚,贵族和新兴资本家跟它们是同类,中产阶级是它们的帮手。
正是有这三类人存在,才能造就大量的社会牛马,如此丰富的食物,吃不完,根本吃不完。
所以它们一般不对中产阶级下手,贪婪无知的资本家为了长久过上奢靡生活,会主动找上门。
它们跟贵族打交道的时间就长了,深知这帮玩意的造性,公开场合肯定是敌对的,但是私底下,总有人受不了永生的诱惑。
如果没有贵族的掩护,在中世纪那么严酷的环境下,它们是怎么生存下来的?
说回眼前,既然这家酒馆安全,崔浩他们乐意学外语就学吧。
朋友们的想法,胡杨林不干涉,对于他自己来说,不想把第一次学外语的机会用在女招待身上。
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是想学中文,第一次能够跟女朋友或者老婆学习是最好。
至于以后会不会偷嘴?到以后再说,猫都会偷腥,何况是人。
只要不被现场抓住,就永远是个忠贞不二的好男人,万一被发现怎么办?当他的轻功白练了?
如果以后真被老婆发现了蛛丝马迹,首先是打死都不认账,就算被拿住了证据,实在狡辩不过,大不了跪下,抱住老婆的腿求原谅喽,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这一段与有贼心的已婚男士共勉,作者只是听一个朋友说起过这些事情,其实心里十分不赞同,望周知。)
跟崔浩他们打了声招呼,一口喝干杯里的淡啤酒,渣男·胡男爵起身出了酒馆。
这会儿没有下雨,拒绝了揽客的马车夫,他准备走回去,为了以后家庭和睦,轻功还是要多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