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要确定参与试验的人员。除了徐麟之外,还需要从交警队和刑侦部门挑选一些合适的警员参与。这些警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徐麟一起顺利地完成调查工作。
最后,要制定详细的试验方案和规则。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规定沟通协调的方式和流程,以及确定工作成果的归属等问题。只有在有了详细的方案和规则的情况下,试验才能有序地进行。
局长回到办公桌前,拿起笔在纸上写下了一些关键问题和想法。他决定召集交警队和刑侦部门的负责人以及一些资深警员,共同讨论这个问题。大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寻找一个最佳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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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议上,局长首先介绍了徐麟的情况以及目前面临的岗位调整问题。他强调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希望大家能够坦诚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交警队的负责人首先发言。他表示,徐麟在交警队的工作表现非常出色,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认可。但是,他也理解徐麟对刑侦工作的热爱和渴望。如果有一个合适的合作机制,让徐麟能够在不影响交警队工作的情况下,参与刑侦案件的调查,这对于徐麟个人和整个警局来说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刑侦部门的负责人则提出了一些担忧。他认为,刑侦工作需要高度的专业性和团队合作精神。徐麟虽然在一些案件中表现出了出色的能力,但是他毕竟没有经过系统的刑侦培训。如果让他直接参与刑侦案件的调查,可能会影响案件的质量和进度。而且,刑侦部门已经有了自己的工作流程和团队文化,徐麟的加入可能会打破原有的平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一些资深警员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的警员认为,徐麟的能力确实值得肯定,但是给予他特殊待遇可能会引起其他警员的不满。他们建议可以通过一些考核和选拔机制,让有能力的警员都有机会参与刑侦工作,而不是仅仅针对徐麟一个人。有的警员则担心两个部门之间的合作会增加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影响工作效率。
局长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他意识到这个问题确实非常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他决定在会议结束后,成立一个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徐麟的岗位调整方案以及两个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
工作小组由交警队和刑侦部门的代表以及一些专业人士组成。他们首先对徐麟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包括他的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通过评估,他们发现徐麟确实具有很强的刑侦潜力,但是在一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提升和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