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你那里。
签订什么主仆契约?
难道说,你要认我为主人吗?
好笑啊,这人。
说实在的,疯兔子真的挺感谢这个给自己欢笑的男人,毕竟,让它知道,时染很强,自己不是对手。
至少在扶摇峰上,是这样的。
也正是因为知道时染很强,所以……疯兔子对时染的感官有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
其实……若是能够跟在时染的身后,或者说是留在扶摇峰,其实……也挺不错的,至少,不用签订什么主仆契约,成为御兽。
算了,暂时先不跑了,还是先在扶摇峰修行吧。
想到这里,疯兔子又一次跳了起来。
进入茅草屋,时染就开始了画符。
画符画累了。
时染便开始练剑。
练剑之后,又打了一个多时辰的拳法。
之后就是修行。
修行过后小憩。
小憩之后再次开始画符。
就这样,如此反复,两天之后。
时染便不再画符,而是专注打拳,练剑。
五十三张符纸用完了,想要画,也不行了。
这几天,疯兔子越发觉得,扶摇峰是个很不错的地方。
扶摇峰很大。
大到甚至可以自成一方天地。
对于疯兔子而言,扶摇峰和他所想要生活的外界相比,扶摇峰甚至还要大上一点。
之前,它就生活在一座小的山峰上,不过千米。
不过千米高的山峰,它都觉得很大,够它生活了。
这扶摇峰,高几万丈,占地还广,有成千上万个自己所在的小山峰大,这不是更自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