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一只柔若无骨的手突然抓住了他的胳膊,王诩甚至能感受到前者指尖处透过肌肤传递而来的淡淡凉意。
回过头,正对上的一双美眸。
“活着回来。”凌清秋整理了一下他的战甲,在他的额头轻吻道。
“花翎也来了,她始终放心不下你...”
王诩瞳孔一缩,他立刻在人群中寻找起来。
城下,一个奔波千里而来只为看王诩一眼的傻姑娘望着如今正左顾右盼寻找自己身影的夫君掩口轻笑。
众目睽睽下,她毫无顾忌地伸出一只白皙的小手,迎着晨光轻轻摇晃,她露出的半截小臂像是一节如玉般润泽的白藕,白得发光。
凌清秋看着观望到这一幕眼睛发直的王诩,露出了淡淡微笑。
是啊,王诩就是这么出类拔萃,有自己喜欢他,还有花翎这样的女子也喜欢他。
可为什么自己心里偏偏有些发酸呢?
当看到轻抚大肚子的花翎时,王诩的眼里再也容不下其他事物,尽管他知道此刻三军将士正向自己投来羡慕甚至嫉妒的目光。
傻姑娘啊,这一路走来你是何等不便?
尽管花翎眼中带笑,满眼都是自己,但是他清楚,已经在临产边缘的花翎这一路颠沛流离只为看自己一眼要花费多少的艰辛。
她只是为了看自己一眼。
似乎看上一眼,心就安了。
“花翎让我告诉你,咱们在一起才是家,少一个人都不算。”
凌清秋的声音在王诩耳畔回荡。
这一刻,他的泪水几乎快要掉下来。
一直以来,为什么他绝不同意天地武皇提出割让青州换取和平的方案?为什么一定要团结人族同胞共战天魔?
原因就在这里。
他不想,他不想让自己的子孙后代面对一个战火纷飞的世界,面对一个随时可能被天魔充作奴隶乃至口粮的世界。
嬴政面对天魔大军时,大秦守住了。
那么轮到自己面对天魔,也要守得住。
既然前人证明这件事能做到,王诩就一定要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