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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刻,远在咸阳之外,一个偏僻山村的秦宇,并不知道已经有人将目光瞄向了他,此刻的秦宇,牵着老黄牛,走在田野之上,穿着一件粗布衣,已经是彻底成为了秦朝时期的一位农民。
“秦大郎出来了啊,身体好了?”
田野上,不少劳作的妇女,看到秦宇,纷纷笑着打招呼。
“李婶好。”
“黄大娘好。”
秦宇笑着和这些妇女打招呼,在这个村庄的半个月,秦宇和村里的妇女们关系很好,没办法,谁叫村子里现在的男子这么少,秦宇也算是奇货可居了,毕竟,村子里不少人家都是有女孩子的。
说句老实话,村子里的不少妇女都有让秦宇留在村子里做种马的想法,找秦宇借个种,毕竟在那个时代,一夫多妻是很正常的。
而且,因为许多男子都被抓去服徭役,很多村子里都存在男子不足的现象,所以,像秦宇这样,作为一个男子,被村子里许多人家借种的事情,并不少见,这是特殊时代的特殊现象。
甚至,就是在现代,一些偏僻的地方还有这样的风俗,未尝就不是从这个时候流传下来的。
对于村子里这些妇女的“险恶用心”,秦宇其实是心知肚明,对此,他也只能无奈的苦笑,先前半个月,是因为身上的伤没好,而现在,秦宇已经做好了决定,几天后,便离开这个村庄。
而之所以要选择几天后,是因为这几天是春耕时期,那一家人毕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自己多少得报答一下人家。
花了两天的时间,将这耕地给耕好之后,秦宇又一个人去了村庄后面的大山。
除了耕地,秦宇还准备给忧忧一家打点猎物,毕竟,自己可是吃了人家三只公鸡呢,这几乎是忧忧一家三分之一的财产,全部进了自己的肚子。
虽然,秦宇体内的念力和元神都被神女给封住了,但是秦宇的身体素质还在,以他这比钢铁还硬的身体,见到猛兽压根就不需要跑,因为,就算是给这些野兽咬,也不可能咬破他的皮肤。
而实际上,秦宇也是这么打算的,他现在没了神通,要是去捕捉野兽,肯定是不可能的,因为压根就追不上,所以,秦宇的办法很简单,以自己为诱饵,引诱那些野兽前来。
所以,秦宇一进山之后,毫无畏惧的放声唱起了歌,歌声在山野里飘荡,惊起不少飞鸟。
“前几天已经了解过了,从这里到咸阳,大概有五百里路,出了三百里之外,就有官道,按照自己现在的脚程,大概需要半个月就可以到达了。”
秦宇在深林之中便唱歌边自语道,他已经决定,前往秦朝的国都咸阳去打听莫咏欣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