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醒了?别动,你胸口中了一箭,好险,就在心脏边上一点点。”一个男人端着一碗粥进来。“你不知道,你已经整整昏睡了三天三夜,医郎说了,好在那箭头没毒。只要醒过来,好好休养两个月你就能恢复。不过这里的条件差。过几日你的精气神恢复一些了,最好能把你送到镇上去。”
金喜达知道这人应该是在林子里救了自己的猎户,正想答谢,却在看清那人的脸时怔住了:“廷,廷威?”
那人一愣,而后却是万分激动:“廷威是谁?你在叫我吗?你认识我?”
“……”金喜达懵了,这人虽然蓄着大胡子,但的的确确是夏霖轩啊,可是,这怎么回事?夏霖轩不是死在九岭山了吗?怎么会在这西南边境?还有,他不知道自己是谁吗?
金喜达的心里多了一层犹豫,难道世间竟有如此相像之人:“你可以把你的右手袖子撸起来让我看看吗?我想看看你手肘那个位置。”
那人一听,赶紧放下粥碗,将右手袖子一直撸到大臂,手肘那边,指甲盖大小的一块红色的胎记赫然入目。
金喜达激动地说道:“你是廷威,你就是廷威,你右肩上还有一道很长的刀疤对不对?你怎么会在这里?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个死在九岭山上的又是什么人?”
夏霖轩一脸茫然:“我右肩上是有一道疤痕,你真的认识我?我叫廷威?这里的所有人兜我叫阿布,四年前去中原走货时遇到山贼,头部受伤失了记忆,所以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一直在想,什么也想不起来,但是我总觉得我不应该叫阿布,甚至,我根本都不是这里的人。我老觉得心里难受,好像记挂着很多人很多事。可是,我的妻子和孩子都在身边,我……我知道我记挂的不是他们。”
夏霖轩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面前的陌生人说这么多。就像三日前在林子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这人面熟,拼命将他救了回来。
说着说着,夏霖轩突然激动地握住金喜达在床边的手:“你说我叫廷威?那你知不知道我以前的事?你是我的朋友吗?还是什么人?”一定是很熟悉的人,要不然那日他不会觉得面熟,觉得自己不能不救他。
金喜达肯定地说道:“我是你的朋友文俊,你叫夏霖轩,字廷威,不是什么阿布。你是大周玉林县的捕头,人称天下第一捕头。在玉林县,你有妻子,还有三个子女。等等,你刚才说什么,你的妻子和孩子都在身边,你又有了妻子和孩子?”金喜达此刻全身没有一丝力气,却有了想揍人的冲动。
夏霖轩也是一脸疑惑:“对啊,我有妻子,还有一个八岁的女儿和一个五岁的儿子。可是你为什么说我有三个子女?还有,我是捕头?我不是从小就跟着岳父走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