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
挖眼。
那人出来得挺久了,已经从最初单纯的拐卖发展了其他业务。
持久性的。
牛二最开始挺怕,手都在发抖,做着做着就慢慢的习惯了。
多好呀。
不用出门就有大把的钱赚,那么小的孩子,什么都不知道,跟个牲口似的,这么想的话,心里就不会有负罪感了。
人口那么多,孩子就是这世上最不值钱的东西了。
牛二在几年后还把他儿子弄过来了,跟他一起学手艺赚钱。
牛小子是个聪明的,半大不小的小伙子年轻气盛也没啥是非观,也不害怕,上手比他老子牛二快多了,又准又狠。
就被人看中了。
“你还年轻,留在这里是浪费时间,不如跟我出去,赚大钱。”
牛小子只想了一晚上就答应了。
他告别牛二,那人开车带着他到了个陌生的地方,是一片生长在繁华都市里的老城区,青石街,老平房,亮着彩灯的洗发店,还有穿着破洞背心大裤衩背后别这蒲扇的老男人。
那人敲开一扇很普通的防盗门,开门的是个面容斯文的中年人,他看了牛小子一眼,淡淡的说了句,“留下吧。”
牛小子就留下了。
从此叫中年男人为师傅,跟着他学习从身体里完好的取出东西。
一学就是几年。
资源宝贵,可没那么多好货给他浪费做试验,牛小子多半的时间都是在帮着打下手,只有在难得遇到不合格的尸体才有机会练习。
见得多了,他不怕也不怜惜了。反正这些小孩送过来的时候要么已经死了,要么很快就要死了,不死这辈子也没什么搞头了。
嗯,送过来的孩子绝大多数都是身有残疾的。
因为资源短缺,牛小子没事的时候就去找他老子,牛二的简易棚时常都有些不小心弄死了的孩子,正好可以利用。
牛二也跟着学了一阵子,可惜他年纪大了,又蠢笨手拙的,没学会。
不禁感叹,未来呀,是年轻人的天下咯。
牛小子以为他会在三十五岁之前赚够了钱就金盆洗手不干了,万万没想到,退休的时间竟会早了这么多,还赔了命。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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