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成功了,付出如此巨大代价获得的惨胜,纵有收获,可这样得来的成果,保得住吗?
所以他们选择,吊在张大老爷队伍后面,看有没有机会浑水摸鱼。
只是,在这少数人马中,有一支是特殊的。
这支队伍。
是叶天鹰的队伍。
叶天鹰此时有些沧桑。
他的干净下巴有了短茬的胡子。
一双眼睛虽然仍透射出过人的精光。
但眼圈周围的黑色和褶皱,说明了他隐藏在身体里的疲惫。
和那些只为财来的土匪不一样。
叶天鹰,还有他身边的男子。
小主,
荣一洋。
他们是满怀仇恨的。
他们是来报仇的。
虽然他们没有实际的证据。
但那不重要。
土匪嘛,又不是朝廷审案子。
讲什么证据。
我怀疑,我以为,我觉得,这就差不多可以了。
老荣家的庄园,在毁灭时,附近能有什么势力呢?
只要进行一些大致的推算,也就知道了。
虽然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张大老爷他们要对荣家出手,不过这不重要。正如荣家也没少做过这样的事一样。
所以原因不重要。
重要的是结果。
结果就是双方结下了生死大仇。
叶天鹰原本只是一个铁匠的儿子。
他父亲曾经牛掰过。
但后来为爱出走,选择当了窝囊废。
只是遗憾的是窝囊废生活是很困难的。
这让年幼的叶天鹰很不满。
他小时候受不了父亲的无能与隐忍。
一开始是想做一些事业的。
但他失败了。
他才明白。
一个人。
即便是有本事,但想要闯出一条路来,也是太难了。
不怪他父亲选择当一个窝囊废。
窝囊废虽然可耻,但安全啊。
可父亲当窝囊废是有老婆的,老婆还漂亮,从前也风光过,该吃的,该喝的,该玩的,都享受了,所以才能过这清贫乐道的窝囊废生活。
但叶天鹰始终不行啊。
他从小苦到大,和父亲学了一身本事,却仍然要继续像父亲一样当窝囊废,真不甘心。
在思之再三后,叶天鹰选择当了兵。
之后,他认识了荣大帅。
是荣大帅这个人赏识他,提拔他,让他上位的,也是荣大帅出钱,才让他知道原来女人是这味道的。
所以。
士。
为知己者死。
荣大帅死了。
无论如何。
他也是要给恩公伯乐报仇的。
哪怕,他知道,这会很难。
因为时间有限。
张大老爷他们,不会一直在东关城外的,他们早晚会离开这里,回到乾都。
如果不在这里杀了他们,那这仇就报不了了。
所以,他要紧紧跟着。
既不能被张大老爷发现。
也不能把人给跟丢了。
殊不知,早有人注意到了他们。
但张大老爷没办法。
他的药,不多了。
即便是小心使用,力求不浪费每一颗药丸。
计算是到位了,却疏忽了耐药性。
目前来说,为了压制病情,张大老爷不得不加大药量以维持药效。
但代价就是时间。
而时间,是张大老爷最要命的东西。
他没时间了。
不自觉,鼻孔中就会流出血来。
突然的,这一口老血说喷就喷了。
好在他总是机警,永远会在手上捏一块吸水性强的帕子,每次想要咳嗽,或喷吐,就会第一时间用帕子捂住自己的口鼻,他的病就暴露了。
现在地方到了,他忍不住问一下。
“还有没有人在跟着我们?”
旁边是莫小米。
莫小米一袭动人的红衣,脚上是牛皮黑靴,腰上是挂着长鞭和一只酒葫芦,这大体上正是她昔年血手人屠的打扮。
此刻民风有些开放。
没人再说她这模样不妥了,都觉得是英姿飒爽。
“有肯定是有的,就像狗皮膏药一样,黏着我们不放,怎么,想往回清理一下?”
张大老爷摇了摇头。
“不了。”
他说:“我的时间不多了,正事要紧,一完事就走人,倘若他们赶跟上来和我们放对,再灭了他们。现在,没必要浪费功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