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之后。
李斯特开始巡视领地。
最先去的就是荆棘种植园,经过几次打量,很容易发现已经孕育精灵虫的一株荆棘,还是一株速生毒荆棘——不管什么品种的荆棘虫,都能种植魔药。
吩咐护虫队看护好孕育中的荆棘虫。
李斯特忽然懒得再继续视察下去,他成为龙骑士的消息已经如同下雨一样传遍岛上每一个角落。
每到一处必然有大量农奴不专心干活,偷偷看他。
官员更人人有一副狗鼻子,疯狂找借口接近李斯特,甚至只为了远远看一眼伟大的龙骑士领主。
短时间里这种情况难以平复,龙骑士实在是太震撼,每个人小时候都是听着龙骑士的故事长大。哪怕最底层的农奴,小时候也没少做过关于龙骑士的梦想。所有骑士小说中,主角百分之九十九都会骑龙。
骑不上龙也至少要屠一头恶龙。
“烦。”
李斯特骑着陆行鸟洛基,向荆棘之堡飞去,片刻之后回到城堡。
感觉也没什么事情着急去做,索性训练一会暴雪兽。
和平时期的暴雪兽,基本上就是会移动的岩石矿。每天都有扈从骑士将它们牵去专门的石头广场,任由暴雪兽在石头广场胡乱释放魔法,消耗多到想要溢出的精力。
“汪汪!”
抖森已经长大,不再像小时候那样热情扑过来,开始拥有中级魔兽的威严。不过按耐不住摇动的尾巴,出卖了它的沉稳。八小只排列成一排,跟在抖森身后,保持着战场上的严苛纪律。
这只暴雪兽小队,在李斯特的训练下,俨然像是一群狼。
“抖森,岩石刺!”
李斯特随手一指,抖森迅速张嘴,远处指定位置瞬息刺出一根巨大的岩石刺。配合依然娴熟,但他却轻微叹了口气:“可惜我的战场已经不再是骑士冲锋或者攻城战,跟着我你们没法继续散发光彩。”
想到这里。
他对身后的扈从骑士吩咐道:“去把艾米丽找来。”
“是的,殿下!”
十二岁的少女很快到来,一身都快被磨坏的皮甲,体内斗气已经十分充沛,肤色被晒成健康的小麦色。尽管身材还没怎么发育,但高挑的个子依然显示出飒爽英姿,秀气中透露出异域风情的脸蛋颇有韵味。
“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