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叔昨天冻病了,你上次不是给的药嘛,听大哥的意思是想再要点儿。
我不知道你哪个是治感冒的也没敢给,你一会儿去大队部的时候正好给送去。”沈玲玲继续道。
鹿闻笙点头:“行,一会儿吃完饭我就去。”
“你可以叫我起来嘛~”鹿闻笙漱了漱口随口又补充道道。
沈玲玲:“我看他也不是很着急,就没叫你……”
鹿闻笙勾唇,还得是自家姐妹啊!
“行了赶紧吃饭吧,皮袄已经烤热了,一会儿走的时候就穿上,中午回来吃饭吗?”
“不回,上次说好了,中午去刘大狗家吃饭,他还说要去抓野鸡给咱带回来。”
沈玲玲想了想回屋拿了个布口袋,装了一些白面进去:
“那你一会儿把这些给他带上,他家也怪不容易的,咱不白吃他们的。”
鹿闻笙点头:“行!”
饭后,鹿闻笙从兜里掏出一个很是古朴的银镯子戴到沈玲玲手腕上:
“戴着,这个不怕碰,干活的时候也能戴。”
这个银手镯是她早上时在箱子里发现的,上面的雕着的花草很是古朴,一看就是上了年份的东西,温婉大气,很适合沈玲玲。
于是就顺手带了出来,别说,还挺合适~
沈玲玲看着手腕上多出来的银镯,真的是一眼就爱上了,欣喜道:“笙笙,这个我真的很喜欢,你对我太好了吧!”
鹿闻笙腰板儿立马挺得直直的,无所谓的摆摆手:
“都是小意思!以后姐妹儿给你买金的!”
其实金的她也有,但是这个动荡的年代,金饰最好还是不要拿出来的好。
沈玲玲猛点头,眼珠子就没有从银手镯上移下来过:“嗯嗯行!谢谢笙笙~”
看吧,要男人有什么用?有姐妹就够了!
上辈子她跟了陈山河好几十年都没得到他一星半点儿的金银首饰。
沈玲玲心里美滋滋,比吃了蜜还甜,小蜜蜂一样的给鹿闻笙收拾东西,除了要带给刘大狗的面粉之外还有鹿闻笙这一天的吃的用的喝的一应俱全。
主打的一个:万一能用的上呢?
可以不用,但万一要用的话咱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