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恩骑士!我很期待你拿下冠军啊!”
在剑术冠军赛上,尼薇坐在看台上,看着金恩小声的说道。
场上,金恩骑士正在和另外一名年轻骑士打得有来有回。那名年轻骑士尽管年纪不大,但是乱糟糟的胡子茬,纠结油腻的头发以及不知道多久没洗过的脸颊,实在是让人爱不起来。
而金恩一头柔顺的金发,翠绿色的大眼睛,尽管不够男人味,但是洁白的肌肤还是为他加分不少。
两相比较,高下立判。
“加油!金恩骑士!”
“金恩骑士,你要是赢了!我就把我的手帕送给你。”
台上一众贵族女士热切朝着金恩喊道。
诺恩站在场外翻了个白眼:看来看脸这种事情,不分年代的。
就在场上正在激烈较量时,一名年轻的男性贵族缓缓的靠近尼薇。
“贵安!尼薇小姐。”贵族缓缓的行了一礼,以着一个自认为很帅的姿势靠在尼薇身旁的椅子上,并自我介绍道:“容我唐突下,我是海力克男爵之子,阿德玛男爵。”
“嗯!”尼薇强忍着不快,礼貌的回应道:“如果您不介意,可否容我先观看比赛。”
这番话放在贵族圈子里可以说是委婉的拒绝了,但是阿德玛男爵却是没听懂一般,立即坐在尼薇边上的椅子上。
“噢!当然!尼薇小姐对剑术比赛很感兴趣嘛?”
“说不上感兴趣,只不过有些无聊罢了。”尼薇说是那么说,但是眼神却是始终盯着金恩。
阿德玛看向场上的金恩,虽然感到不快但还是很好的隐藏起来,转而微笑的对着尼薇说道:“其实剑术比赛没什么看头的。”
“为什么?剑术不也是骑士六艺之一嘛。”尼薇眼神略微偏过来。
“因为对于骑士来说,最优秀的也是最勇猛的姿态正是骑枪冲锋之时。”阿德玛看着尼薇来了兴致,便仔细解释道:“持剑的步兵就算再勇猛,也在骑士的冲锋前毫无还手之力。所以剑术比起骑术和枪术,更多是一种自卫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