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凯和沈秀梅还有大嫂林月娥告了别,就拿起昨天做好的工具,和大哥一起上了山,当然,猎枪也没有忘记,以防遇到危险。
今天比昨天顺利许多了,王凯和王仁到了山上,直奔昨天采榛蘑的地方。
野猪山的物产很丰富,凭借着王凯和王仁,想把榛蘑给采完,至少也得需要一个月。
“大哥,采这些就够了。”
王凯看着竹篓里的榛蘑,和昨天差不多,就喊住了大哥。
“老三,不多弄点吗?可以多卖点钱。”
“大哥,货以少为贵,如果我们采了很多的榛蘑,国营饭店就会以为榛蘑很好摘。到时候我们抬不起价格了。”
“我听你的。”
王仁点了点头,他没啥文化,老三从小就脑子好使。
“嘘,大哥。”
王凯对着王仁做出噤声的动作。
原来就在两人的不远处,又出现了一只野鸡。
“看样子,这片应该会有个野鸡搭的窝。”
王凯在心里想道。
王凯从竹篓那里拿出昨天做的弹弓,昨天做的弹弓,在这里就派上了用场。
在地上找到一个差不多大小的石子,放在黄色的胶皮上。
对于一个资深的街溜子来说,弹弓可是个绝活,曾经有多少只鸟命丧在自己的手上。
王凯缓缓的举起弹弓,等待着合适的时机。
突然,野鸡停在了一个地方,开始觅食。
就是现在。
王凯瞬间松开了手,石子在外力的推动,嗖的一声飞射而出,准确无误的打在了野鸡的身上。
野鸡扑腾了几下,就没了动静。
“老三,不会把它打死了吧。”
王仁看着没有动静的野鸡,有些担忧的问道,这个野鸡比昨天还要肥,如果打死了,那岂不是又要少了很多钱。
此时的王仁心疼坏了。
“应该不会吧。”
王凯知道自己的力道,但是看着没了动静的野鸡,也有点不自信了。
于是,两人就向野鸡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