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雪终于结束了。
积雪融化又冻结,如此反复,冬天已经过去了一半。
只要不再来一场鹅毛大雪,他们应该可以一直打猎到冬天结束。
——咯吱咯吱。
积雪在脚下发出清脆的响声。
“我说,柯布森,今天我们去哪边?”
“今天我们去远一点的地方。嘿嘿嘿,我可是好好研究了一下熊枭的习性,相信我准没错。”
“什么习性?”
今天又是老金、柯布森和梅丽娅三人组队出城。人多不一定好办事,配合默契、值得信赖的伙伴才是最重要的。
干劲满满的柯布森自告奋勇地带路,去寻找熊枭的踪迹。
梅丽娅似乎也对熊枭颇为了解,两人边走边交流着情报。
“对了,你和你女朋友怎么样了?”
走着走着,梅丽娅似乎觉得有些无聊,便向老金问道。
“是妻子,不是女朋友。”
“我的天?你们都结婚了?”
“算是吧。”
老金对异世界的婚姻习俗不太了解。梅丽娅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缠着老金问个不停,而老金则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
柯布森见状,插嘴道:“所以说,想要抓住女人的心,送礼物是最有效的。”
“送礼物?”
“喂喂喂,我和梅丽娅说话呢,你插什么嘴?”
“我也很感兴趣啊。”
老金心想,就你那德行,还想找女朋友?先戒赌再说吧。
“嗯……送礼物啊……”
梅丽娅似乎陷入了沉思。女人嘛,对这种话题感兴趣也是理所当然的。
“等遇到喜欢的男人,就勇敢地去追求吧。”
“是这样吗?”
“蛮子,那要是遇到喜欢的女人,该怎么做呢?”
柯布森忍不住插嘴问道。
“勇敢地去追求啊。”
“你这说了等于没说。”
三人就这样一边闲聊,一边在雪地里跋涉。
当然,他们也没有忘记警戒四周。
毕竟前不久才在第一次冬猎中遭遇了强盗。虽然最后大赚一笔,但这种事情还是少碰为妙。
走了一段路后,他们在一片空地上停下来休息。
今天虽然没有下雪,但气温却比前几天更低了。不过这样也好,如果气温稍高一些,地面就会变得泥泞不堪,还不如这样冻得硬邦邦的。
——呼啦。
老金像往常一样生起一堆篝火,准备吃点东西。
“话说回来,你打算去哪里找熊枭?”
“一直往前走,然后右转,应该会看到一个小湖。我听说熊枭很喜欢吃鱼,所以它们的巢穴很可能就在湖边。”
“是吗?”
这番话听起来还挺有道理的。
“柯布森说得对,我以前也听说过。”
看来只有老金对熊枭一无所知。
事实上,他也只知道熊枭是一种很厉害的魔兽,其他信息一概不知。老金向柯布森详细询问了一番,后者一边嚼着肉干,一边回答道:“熊枭的用处?嗯,除了皮毛,还有羽毛、爪子、骨头、喙、眼球……很多部位都很有用。听说它们的胆汁还是炼金术的材料呢。”
几乎全身都是宝啊。
看来想要赚大钱,就得猎杀这种强大的魔兽。像哥布林、狗头人之类的,就算抓一百只也没什么用。
“不过,我们三个人真的能对付得了一只熊枭吗?”
老金对此表示怀疑。
柯布森敢提出这个建议,肯定是有所依仗的。
以他的性格,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冒险的。
“我听说,通常情况下,三四个经验丰富的剑士联手,就能猎杀一只熊枭。”
“你说的经验丰富,是什么程度?”
“像我这样的水平,应该就差不多了。”
“你这说了等于没说。”
老金心想,就你?
据他所知,如果需要三四个剑士联手才能对付,那熊枭的实力应该在兽人之上。柯布森还说,这一带的熊枭身高都在两米左右。
差不多和老金一样高(都是差不多两米的人,老金也就差20cm而已),那应该可以用蛮力解决。
“别担心,相信我的盾牌。我记得在我老家,有一次,几个民兵联手猎杀了一只熊枭,好像是跑到村子里来了,所以才被杀死的。”
梅丽娅一边烤火,一边拍了拍自己的盾牌。
“说实话,那些民兵的实力也就一般般,既然他们都能做到,那我们三个应该也没问题。”
“嗯……这样啊。”
看来熊枭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