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老金:柯布森,你还是别做梦了!

三打一,果然轻松多了。

古人诚不欺我啊!老金突然想到,他们现在的组合,不就是标准的“战士、盗贼、法师”铁三角吗?看来,老祖宗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突然有点想吃柿子了。

——哗啦哗啦。

熊枭的断颈处鲜血喷涌而出,就像打开了水龙头一样。老金不太喜欢吃动物内脏,尤其是血,总觉得有一股腥味,口感也不好。

所以,他每次看到血流成河的景象,心里都有些不舒服。

也许,这就是他成为和平主义者的原因吧……鲜血,代表着无法挽回的悲伤。那些被歧视的黑人同胞流下的眼泪,那些被战争狂魔屠杀的无辜百姓流出的鲜血……

老金只能默默地为他们感到惋惜。

他拎起熊枭的脑袋。

“薇妮娅,我觉得这熊嘴应该能卖不少钱。”

一般来说,魔兽身上比较有特色的部位都比较值钱。比如,石化鸡蛇的喙就很贵,熊枭的喙应该也不便宜。

“那是当然,黑炭,除了熊嘴,其他部位都没什么用,你把它卸下来就行了。”

“好。”

克劳迪正在观察熊枭的断颈处。是什么吸引了她的注意呢?她似乎想仔细检查一下自己的战利品,一边抚摸着熊枭的羽毛,一边绕着尸体转来转去。

老金决定先把熊枭放一会儿,等血流得差不多了,再取出内脏,剥下毛皮。

——唰。

老金掏出一把匕首,对准熊枭的鼻子,开始切割。

——沙沙沙。

熊嘴比他想象的要坚硬得多。

“这该死的玩意儿!”

老金把熊枭的脑袋按在地上,使出吃奶的劲儿切割。终于,匕首刺穿了熊嘴,一股鲜血喷涌而出。老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熊嘴卸了下来,放在一旁。

“克劳迪,帮我剥皮吧。”

“好。”

“先把它翻过来。”

——砰!

克劳迪一脚踹在熊枭的尸体上。熊枭的尸体被巨大的力量掀翻在地,露出了肚皮。

克劳迪的腿功真是惊人啊!

“好,好厉害!这脚力!”

熊枭的侧腹都被踹得凹陷了下去。

“呵呵。”

克劳迪得意地笑了笑,走到熊枭身后,抓住它的胳膊,用力一扯,就把胳膊卸了下来。看来,她的力量也不容小觑啊。

“姐姐,熊爪也很值钱,记得收好。前爪和后爪都要。”

——唰!

克劳迪挥舞着弯刀,轻而易举地切下了熊枭的爪子。她只用了四刀,就把熊枭的四个爪子全部卸了下来。

这效率,跟老金卸熊嘴的时候简直天差地别。

看看这干净利落的切口,再看看老金切得乱七八糟的熊嘴,简直就是专业和业余的区别。老金估计,自己再练一百年,也未必能达到克劳迪的水平。

“哇,切得真干净啊。”

老金把熊爪收集起来,放在熊嘴旁边。

这些熊爪看起来锋利无比,散发着森森寒光。三个剑客就能对付这种怪物?

而且,熊枭的胳膊那么长,想要靠近它都很难。

除非一个人冒着生命危险吸引熊枭的注意力,另外两个人才能找到机会攻击它的要害。

当然,熊枭的体型和人类差不多,想要攻击它的要害也不是不可能……但难度还是很大的。

如果是三个像老金这样实力强悍的冒险者,或许还有机会,但如果是柯布森和梅丽娅,估计够呛。

老金估计,梅丽娅的盾牌会被熊枭拍碎,柯布森会被熊枭打飞,最后还得靠他来收拾残局。

下次见到柯布森,一定要告诉他,别做梦了!

“薇妮娅,还有其他需要收集的吗?”

“心脏和胆囊吧。”

“其他的呢?”

“扔掉,没用。”

薇妮娅找了个地方坐下休息。

为了确保能彻底麻痹熊枭,她刚才可是超负荷使用了“连锁闪电”。

老金回忆了一下上次薇妮娅消灭地精群的场景,感觉这次的“连锁闪电”威力更强。看来,对付大型魔兽,确实需要更强大的魔力输出。

“回去的时候,还得背我吗?”

“黑炭,你该不会想把我扔在这儿吧?”

“可是,我还要背着毛皮呢。”

“黑炭,这种时候,你就应该说‘当然要背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