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开始。
由原告一方的辩护律师白杰开始宣读起诉书。
待起诉书宣读完毕。
法官敲了敲法槌,将目光看向了被告席上的陈佳怡二人。
“被告,请宣读答辩状。”
答辩状?
被告席上的陈佳怡脸色一僵,自己连律师都没请到,哪里来的答辩状?况且...自己昨天光跑各大律师事务所就跑了整整一天,也没时间写啊!
但事已至此,她也只能实话实说。
“我...我没有答辩状。”
话音落下,李雪脸色一变,立马出声质问道:“你昨天一整天在干什么?律师没请到就算了,就连答辩状都没写?”
陈佳怡对李雪本来就窝着一肚子火,在听到这充满尖酸的质问声后,顿时火上心头:“你个杀人犯有什么资格说我?我最起码还忙前忙后跑了一天,你呢?都被关在警局了还不老实,居然还把王一凡...”
“肃静!”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严肃开口道。
“既然被告方没有准备答辩状,那么下面进入举证阶段。”
举证阶段。
白杰将当初江林与陈佳怡提分手时的聊天记录,两枚钻戒的购买记录,演唱会后排监控,还有近日来陈佳怡与李雪在网络上的直播回放与言论,全部列举了出来。
“审判长,我当事人于19号与被告二人共同参加王一凡演唱会,期间我当事人购买了两枚总共价值为376w的钻戒,这是购买记录和发票。”
“这份文件,是当日演出会后排的监控,里面清晰记录了被告人李雪将我当事人购买的钻戒拾取,并戴在了自己与陈佳怡手上。”
“这份聊天记录,是我当事人因感情不和向被告人陈佳怡提出分手并要求归还钻戒的证据。”
“从始至终,我当事人并未就这两枚钻戒向被告二人表达过任何赠予想法,之后被告二人不仅没有理会我当事人的归还请求,还将这两枚钻戒赠送给了当红明星王一凡。”
“所以我方认为,被告人陈佳怡、李雪,已涉嫌构成侵害他人财产罪,并拒不归还。”
白杰每将一件证据递交给法警,陈佳怡和李雪的脸色都会更加苍白一分。
她们没有想到,对方的准备居然这么充足....
充足到她们连狡辩都没有机会....
做完这一切,白杰又从证物袋中取出一枚U盘。
“这枚U盘中记录着被告人陈佳怡、李雪二人共同在互联网上散布谣言,通过直播方式对我当事人进行诋毁、诽谤的所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