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垂泪湖——献给青春、欲望和爱

虐待爱情 胡宇伦 13837 字 1个月前

一切无法假设。我凝视着她,悄然流逝的时光,失眠和眼泪,已给她的眼角添了许多细纹。她最漂亮的嘴唇,也已经不像从前那般丰泽。

我想起她曾对我说的一句话:“其实挺好,你认识我的时候,正是我十五岁最美的时候。”

我又想起,就在那一年,我读到的一段当时流行的席慕容的诗:

“请再看

再看我一眼

请再看一看

我今夜的容颜

悲莫悲兮 生别离

只是在他年

在无法预知的重逢里

我将再也不能

再也不能

再像今夜这么美丽”

当年读到时,满心的唏嘘伤怀之感,我自然地把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想象成琳的样子。就像我把《呼啸山庄》里的凯瑟琳也想象成她的样子一样。如果问26年前的我,敢不敢设想一下和40岁的她重逢的情景,我一定回答:不敢想,不敢想。

而现在,真实的,40岁的她就在我的面前,我没有感伤或失落。岁月坦然安排了这场重逢,我便也坦然接受了它并为之欣然。一个月前,老哥们大豆说:“你们两个,让我想起《天堂电影院》。”我答道:“不,我们比电影里的他们重逢得早。”

一个疯子,一个傻子……

“琳,其实你现在,也还是当年那个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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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秘密往事

1996年下半年,因为老友威威的转学、足球队的分崩离析,我沉浸在漫长失落中。那一年,我家搬出了已居住十年的工厂家属楼,搬进了母亲买下的一套更大的房子。老楼是最初是国营工厂的福利房,后来五千元转为了我家私有,合80多元一平方。换了新房后,一万五千元转给了我姑姑。这次搬迁,某种意义上成了我和童年的彻底告别。

童年时,工厂家属院里有很多同龄的孩子,大部分是男生,也有几个女生。其中有一个和我同姓,叫露露,小时候像洋娃娃一样可爱,上幼儿园大班时,一场高烧后,她失去了一只眼睛。我妈妈经常为之叹息。好像在她那只眼睛失明之前,长辈们还曾经开过玩笑,说将来等我们长大后,撮合我俩成亲。

还有一个女孩,就住在我家隔壁,比我小一岁,叫晶晶。母亲是汉族,父亲是回族。在外面,她永远说自己是回族,而每次来我家吃饭,她总是毫不介意地吃着我妈妈炒的肉丝,振振有词地说:“我妈是汉族,我像汉族人一样吃东西,怎么啦!”

自从露露失去一只眼睛,晶晶就成了那工厂家属院里最美的小花。他的父亲张叔,给我的童年生活带来过最大的快乐。他简直什么都会:会拿旧竹帘上的竹条削细了糊上纸扎成风筝,一直放飞到河对岸,直到风筝线被挣断,风筝飞向它注定要坠落的去处。他还制作小型黑板,曾送给我一块一平米见方的黑板,我和晶晶从小在上面画画,不知有多少画旋即被擦成了纷纷而落的细灰。他会拿樱桃泡酒,会折带船舱的纸船,还会修各种玩具,每次我的玩具坏了,都是去找他。

那个兔年的元宵节之夜,家属院里处处烟花,张叔把晶晶的一只塑料兔子玩偶的肚子里塞了小灯泡,下面装上轮子,让她用绳子牵着,四处玩耍。张叔自己则燃着长筒型的烟花,对着大院的老墙尽情挥洒,五彩的火星像那个年代的无数美梦一样绽放,又消逝在夜色里。

满大院男生,晶晶只和我玩,可能不仅仅是因为我们两家隔壁,还因为我在一院男生中长得最水灵,也最乖。我外公是民国老北大的学生,母亲始终有个找回“书香门第”的梦想。幼儿园放学回到家里,其他孩子奔跑着舞枪弄仗,我被逼着提前做数学,在幼儿园毕业前学完了三年级的数学课。在晶晶父母眼里,我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她找我怎么玩,他们都是不介意的。

但是,童年时代的秘密往事,他们都不知道。小学一年级时,我和晶晶曾学着电视上恋人们的样子亲吻——简单的嘴唇相贴,然而很美,很芳香。我们还尝试过赤身拥抱,互相爱抚,年幼的身体也会有微妙的兴奋感。这种游戏,我们重复过很多次,直到8岁那年,我们还想尝试,但谁也不好意思再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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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晶晶曾稚气地问我:“长大后你想和谁结婚?”我的回答大约是一年级时的同桌吧。于是她也回答了另一个人。后来,在一次亲吻之后,她再问起这个问题,我回答说:“你。”

我问她:“你呢?”

“你。”

晶晶后来当然没有成为我的妻子,那些往事随着家属院的拆迁,被埋在了岁月和记忆的深处。后来年龄渐长,我们童年时代的性游戏,成了我内心深处一种罪恶感的来源。直到前些年,看到学者说这种儿童行为并非病态,应视为正常,我才能坦然接受它,把它作为温馨美好的往事,偶尔忆起,淡然一笑。

从三年级开始,我被父母勒令每天完成作业后早早上床。那时我家在二楼,楼下孩子们的嬉戏声声传到枕畔,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尤其是听到晶晶的声音,听到她和别的男孩交谈,并且欢声笑语的时候。

我最后一次见到晶晶,是1996年夏天,我家搬迁之前的一个月。那时我买了一只蝴蝶风筝,想去家属楼楼顶上放飞。她家就住在顶楼,她出现了,张叔也出现了,张叔看了看我的风筝线,说韧度不够,于是回家翻箱倒柜,把自己当年的旧线找了出来。接在我的风筝上,一直把它放飞到河的对岸。直到线被挣断,风筝在暮色中飘远。

张叔对我们孩子跟好,但总是和工厂领导处不来。他本是退伍军人,一身武艺,性格刚烈。在一次和领导打架后,他毅然从国企辞职,先是制作黑板售卖,见声音不佳,又做起了炸烧饼、油条、糖糕的生意。从1988年到2012年,每天黄昏,就能见到他们夫妻推着摊车,去城南的路口摆摊。因为手艺好,几年间就做成了这小城里最有名的烧饼。2009年我回故乡,还去买他家的烧饼,他高兴地多送了我好几个。很奇怪,我并未问他晶晶现在如何,有没有结婚,或者,我并不太在意那些答案了。

日本漫画《TOUCH》里,西村勇在和几个混混打了一架后,偶遇他爱慕的女主浅仓南。他对南留下几句告别的话:“如果有下辈子,我要和你做邻居,和你做青梅竹马的伙伴。”是的,西村勇羡慕上杉达也,但我并不羡慕,因为我有过晶晶,有过这么一位很美好的青梅竹马的伙伴。

晶晶后来读了卫校,去了另一座城市,大概是当护士吧。从心底,我祝她永远幸福。前几年,她母亲去世了,张叔年事已高,也去了那座城市,和女儿、女婿、外孙共享天伦之乐去了。

1996年,认识琳的那一年,我告别了童年,告别了晶晶、威威和年少叛逆期。在琳进入我班的第一个学期,我虽然觉得她漂亮,尤其是很有立体感的侧颜、不化妆却很白皙完美的皮肤和灵动中的些许冷感。可我并没有更进一步的想法,我那时,更想念我的老朋友威威。

我还记得我和她的第一次交谈,那时我们走廊上偶遇,我犹豫了一下,问她:“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威威的人?”

她低着眼帘,略略思忖,回答道:“不认识。”

“他说他喜欢你。”这句话,我并没有说出口。

二十多年过去,如今威威也该早已成家立业,他自己还记得当年喜欢过这样一个女孩吗?如果他忘了,如果不是我还记得,这一个青春的细节,真成为宇宙里的秘密往事了。

那时的中国还是“自行车王国”,我们都是骑自行车上学。因为失窃事件屡屡发生,校方给每个班发了一条长绳,把本班同学的自行车串绑在一起。琳当时独来独往,从不把车和我班学生停在一处。

命中注定的那个黄昏,天上飘着细雪,我因为英语考试不佳,加上前面说的那些不舒心的事情,满心忧闷,走出教室,在三楼走廊上驻足。大部分同学都已经走了,已铺上一层细雪的地面上,交错着许多辙痕。幽蓝的暮色中,我看到了琳的身影,她穿着那身粉红与白色,红白相间的格子外套,在一片冷色调的校园中,眼帘低垂,推着车,缓缓离去。

她沉默的侧影里,有某种东西,莫名触动了我的心。那一刻我突然希望:她,能够向我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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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一半是女人,一半是梦

1997年初春,一个同样下着细雪的黄昏,琳向我走来了。

回想起来,我和琳的故事,大都发生在冬天,而不是夏天。

那时她刚满十五岁,而我是十四岁零九个月。

十四岁到十五岁之间真是一段奇妙而危险的时光,人的一生里没有比那段时光成长的更快,也更不稳定的了。一念之差,可以造就完全不同的方向,尤其是我这种灵魂里充满躁动的人。我庆幸遇见在那时节相识的朋友们,我庆幸遇见琳。

那时我的心境正渐渐从苦闷与烦躁中醒来。此前半年时间里,对外界,我有了新的朋友圈子,少却了许多无谓的消耗;我的成绩在提升,老师和父母越来越认可我,我不再抵触、叛逆;对自我,我能感到身躯和力量在增长,不是那种早几年的激进不安的突长,而是愈发刚健坚实。只需要一个机缘,我就可以完全接纳自己,甚至喜欢上自己,然后,走向明亮的远方。

小主,

前面说过,1996年暑假,也就是我告别童年,迁入新居的那个夏天。和以往被足球和街机游戏填满的暑假不同,我的性格开始转向内省和安静,常常漫无目的地骑车在老街闲逛,看看那些百年老屋上静静的瓦松,看看旧院落里的黄狗和老人的蒲扇,惊喜于某处生满青苔的墙角偶遇的花。回家后,就在稿纸上写一些小散文,当时俗称“爬格子”,投入邮筒寄出。半年过去,没有回音,我以为再不会有了,甚至对自己的写作能力产生了怀疑。事实是,那时刊物的选稿、排版、印刷,流程总要在几个月以上。我当时还不知道这一点。

那个黄昏,校园里的学生大都已经离去,显得有些空寂。我因为讨厌放学时的喧嚣和拥挤,惯于迟走一些。在种着白玉兰和塔松的花池边,我打开自行车锁时,正见粉色和白色的琳,带着熟悉的淡黄色发箍,在细雪中向我走来。

她笑了,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笑。之前的半年里,我见到的她,更多是带着忧郁色彩的冷感,容易让人误解为高傲。而那一刻,她笑时,动人的嘴唇弧线和微露的洁白上齿,直透进一个少年身心最隐秘的欲望深处,眼睛弯如新月,带着一种干净的诱惑力,眸子的光亮像沉入湖底的星光。直到如今,我不用闭眼,也能清晰地还原出那个笑影。从那一刻起,一种不可名状的向往,刻进了正在成长中的我的基因深处。

一个西方的诗人说过:有时候,一个人的眼神,会让人觉得自己将永远永远这样活下去。每当回想那一刻,我仿佛都在重温这样的体验。我半生中有过很多升起欲望的时刻,也有过多次刹那的动心,而唯独那一刻,被灵魂和肉体乃至骨骼铭记,好像它们的存在就是为了自然而然地记住它。如果,她一生都能在我身边,对我笑,那会是怎样的体验?那太幸福了,一生也似乎太长,我当时并不敢想,我想的是,这样的笑容,我想多看几次,看得久一些……

她笑着告诉我,她在一本有名的中学生期刊上看到了署着我名字和学校、班级的文章,问那是不是我的作品。

我怔怔地注视着她,片刻后,才回想起夏天时投稿的事:

“哦,是,是的!”

“太厉害了!”她说。

那个刊物,至今都还是中学阶段的核心顶级刊物,那些年里,能在那上面发表文章的,在我们故乡的小城,大概只有我一个。

后来我们又聊了几句什么,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她离去时,我伫立目送,花池里的塔松上已经蒙了一层薄薄的积雪,暮色渐浓,我心中荡漾的热力驱散了周边的寒意。我意识到,第一次,她把自行车和我们班停在了一起,她是有意这么做的,而且,在花池边等了一会儿,直到我出现,为了告诉我那个消息。

“你现在怎么是这个样子呢?你理应更成功,更出众,你那么优秀,你初中时就发表过文章啊!”

2022年冬天,一个月前,她从微信上发了这段话给我。

“可能是因为前些年失去梦想了吧。”我回复道,“回忆一下我十几岁以来的经历,我梦想过的一切,似乎都实现了,我想读中文系,就读了中文系;我想写诗,就发表了诗;后来我想研究古代文学,就一直读到了博士……我追求过的东西,好像都拥有过了,除了一样。”

“我?”

“是的,你。”

“也许你还爱十五岁的麟吧。”她回复道,“可是现在的我……伤痕累累……呵呵,千疮百孔!”

“你不是说,你不再叫麟了吗?”

“对你,也没关系的,毕竟那是你熟悉的名字。也是……你忘不掉的记忆吧。”

回到1997年,从那一刻开始,我从少年时代的浑浑噩噩中彻底摆脱了出来,某种意义上说,开始有了方向和梦想。此后的很多年里,我可以毫不羞怯地说自己是一个梦想者,而且,不知不觉中,我的梦想也感染过一些其他人,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人生。不过在当时,这一切都还未发生,那时我心中只有几个简单的念头:

我要爱她。

我要读中文系。

我要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看到她更多的笑容。

哪个少年心中不曾有过一个少女和一个梦呢?还有很多由此而起的连带的梦。只是少女会变老,梦的持续时间也有久暂之别罢了。

第二天,我跑了好几家报刊售卖处,那期刊物都已断货。无奈之下,我去问琳,琳让我去城北“谭街”的一家小店,并问我身上有没有带钱。我搜搜口袋,还真没有。她顺手给了我两元——那种现在已经绝版的绿色二元钞票。

谭街是一条曲曲折折的小巷,似乎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没怎么变过样子。那家小店在一座灰砖砌成的瓦房里,很冷清,一位老爷子和一位老奶奶看店,看着小小的黑白电视机,除报刊外,这里还兼卖小玩具和小零食。我从那里找到了仅剩的最后一本。揣在怀里,归途中,与骑车回家的琳迎面相遇,她笑问:“买到了吗?”

小主,

“买到了!”

我们彼此一笑,擦肩而过。

从那以后,我的生活似乎变了样子,或许生活本身变化不大,只是内心期待的那个认可与接纳自己的契机到来了。之后直到中考前夕,我收到很多读者来信——几乎都是女生,从黑龙江到海南岛都有,有报自己身高体重然后自称这些都是“青春秘密”的,还有班彩色信纸折成方胜儿或千纸鹤的。这些人都表示想交“笔友”,在那个没有网络多时代,“笔友”是一个种很常见的超越日常生活空间的交流方式。

那些信,我一封也没回。那时我的心全在琳身上。我母亲倒是经常拿给亲戚炫耀。

那时我坐在教室中间第一排的最右侧,琳坐在第二排的最左册。一排有五张课桌,我们直之间是一个对角线的距离。每次班主任带着诡异的表情把信交给我,并说“你这小子最近有点不对了”时,她似乎有点闷闷不乐。

(旧照片,琳的侧后方影像,没有带熟悉的淡黄色发箍)

我开始了追逐梦想的日子,每天在教室里看见她,总觉得自己精神为之振奋。那大概也是我有生以来直至今天最昂扬的一段时光。每个夜晚我也都会做很多梦,很奇怪的是,我几乎不会梦见琳,只有一次,记忆特别清晰:

梦中我走在城北百年老街的黄昏里,燠热的夏日,街上静寂无人,一切都向石条路投下浓重而静止的阴影。我和一个被对着夕光因而看不清面孔的对手肉搏,我被摔倒在地,对手压在我身上,拿一根细长的针刺穿了我胸口心脏的位置。痛感中,场景突然转换,我回到了校园的操场,在单杠架边,眼中的时间是奇妙的金黄色,被夕阳涂得辉煌而倦怠。我感到世界似乎经历了一场战争,而我是最后的幸存者。琳出现了,低垂着眼帘,默然不语。

我问:“琳,是你吗?”

“是我。”

我抱住了她,而她两手低垂着,让我拥抱,然后,梦醒了。

醒来后,我依旧觉得心脏隐隐作痛。

“琳,是你吗?”2006年,当我和琳相对闷闷地抽完一包烟后,我拥吻着她。她向后仰倒在床上,眼帘低垂,就像当年我梦中的神情一样。

“是我。”

“我爱你,你知道吗?”

“我知道。”

你一半是女人,一半是梦。不知泰戈尔写下这两句诗时,是经历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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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瘟羊

前些天,我一直在家中寻找两册1996-1997年的旧日记,它们在家中书柜的角落里呆了很多年,直到2009年,我以为今后再也见不到琳了,才淡忘了它们。

可是,花了许多天工夫,每个角落都搜遍了,怎么也找不到。或许是被父亲大人卖废纸了吧。

其中的第一册,是从1996年9月份记起的,到那年12月止。那时想要给自己一个崭新的开始,于是每天记得特别详细。1998年,老哥们“大豆”曾来我家看过这本日记,看完感慨了一句:“可惜你没接着记下去,不然97年的肯定更有看头。”

没错,那本日记里,一个字也没提到琳。都是些班级和生活琐事,例如:

“周一,升旗结束,往小卖部买烧饼、汽水当早餐,路遇瘟羊,他告知我潘磊喜欢敏,我大笑:潘磊真癞蛤蟆也!”

这个敏,是我初二时的同桌,眼大肤白,也是一时有名的小美女。我对她也一度有过好感,那种青春期少年本能的好感。

敏家里是开理发店的,父亲还是半个县城小有名气的理发师。在那个年代,这个行业很受老辈人歧视。其实,到我这辈人眼中,已经没有这种偏见了,但敏本人很介意。她对外总宣称自己父母是药材商人。大家都知道真相,只是从不当她面说破而已。

长得美有用吗?真有用,试想如果敏不是美女的话,就为这一件事,就会被当年那帮坏小子嘲讽死的。

因为她美,不但没有人嘲讽,反而被很多人鸣恋或暗恋,例如那个矮丑平庸的潘磊。

那天早上,当我笑完“潘磊真癞蛤蟆也”之后,“瘟羊”低着头补充了句:“其实……我也喜欢她。”

“好,我支持你,潘磊绝对不是你的对手!”

“瘟羊”的本名叫扬,这个绰号是后来和他关系很好的女生荷取的,因为他人细心,有时看着比较温吞,纠结起来时低头晃脑,有那么点“瘟头瘟脑”的味道;另外一些时候,他露出内心闷骚的一面,我们也会叫他“骚羊”。

瘟羊和敏,最终也没成男女朋友,大约是因为敏太亮眼,而瘟羊那时太压抑,太不起眼。他俩曾经有段时间像朋友一样相处,但显然,敏没给他进一步的机会。他当时应该写过情书,但敏没有接受。他想请敏看电影,敏也拒绝了。我虽然表示支持他,但我实在也没帮过他什么,并且干了件如今想来蛮损的事情,当敏拒绝了他的看电影邀请后,我开完笑让他问问敏,如果是我请她,她答不答应。瘟羊当真了,而且真去问了敏,当然,她仍旧是拒绝了,意料之中。不过,瘟羊为此事颇生了我很久的气。一次自习课我们一群人互砸粉笔头取乐,瘟羊拿一个大纸团砸向我,弹到琳的桌上,我捡起拆看时,上面画了只正在推粪球的蜣螂,写着我的名字,并配台词:“后半辈子不愁啦!够吃的!”我看了笑得胃疼,顺手贴进了日记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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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爱上琳之后,我回想起此事,想象如果换成是琳,我又回如何。显然,是琳的话,我不可能容忍瘟羊对她的追求,也不可能在她拒绝和我看电影后一笑而过。

那时敏的同桌早已不再是我,而是一个被我们叫做“伟哥”的强壮正直,梦想当警察的人。我想,敏应该对他颇有好感。他俩没能走到一起,我回想起来是有遗憾的。

初三上学期末,一个富家子坐在伟哥和敏的前排,自习课上不停地回头调戏敏。伟哥勃然大怒,拍桌站起,朝富家子脸上做了几个挥拳的手势。富家子开口欲骂,而伟哥的拳头伸到了离他鼻尖不到两厘米的距离。富家子嘟囔了两句,愤愤而出。

这富家子在社会上结交了不少混混,当年放学后带混混在校门口拦截揍人,是经常的事。他出门后,我坐过去,称赞伟哥。伟哥淡定地笑笑表示小事一桩。而敏边笑边不安地问我:“如果他带人来找麻烦,你会不会帮伟哥?”

“当然啊,还用说?”我跟伟哥从初一打架到初三,都打出感情来了。

那天傍晚放学,我在操场踢球,只见敏慌慌张张走过来,说:“不好了,你快去看看伟哥还在不在教室……那家伙,带了一帮人过来了。”

我让她放心,然后急忙跑回教室,见教室已空。我骑上自行车,在校园里找了几圈,也没发现伟哥的踪影。于是我直奔校门口,只见那富家子带着十来个混混守在那儿,因为天已颇冷,他们等得也颇久了,都有点打寒颤。见到此状,我才放了心。富家子看到我,问我知不知道伟哥在哪儿。我径答“不知”。一个一身牛仔服的混混吆喝道:“是不是已经走了!”

“走了,别等了!”我骑车扬长而去。

“你要是将来嫁给伟哥,我肯定替你高兴。”第二天,我对敏说。

后来座位调整,我离他们远了,也就没怎么再打交道。如今敏已是一个有经验的护士长。而伟哥最终也没有当警察,做着一些私人小买卖。

潘磊现在是一家饭店的老板,业余兼营高利贷生意。

那个富家子,一次在物理课上骚扰琳,我正欲发作,物理老师先吼出来了:

“这种人,就应该扫脸给他一耳光!这是救他。你现在不拿耳光抽他,将来会有人用刀子捅他!”

富家子现在依然很富,六七年前,在一个老同学请的酒席上,见了一面,人变客气了,甚至喜欢上了书法。

说回到瘟羊,到高中时,他的身高增加了一截。从打篮球和街机游戏中找到了自信。他那时经常学着“白巧克力”的背后传球,把场边的行人和停放的车辆砸出声来。“拳皇97”刚流行的时候,街机厅里的孩子们一见他来,就呼天抢地拒绝对战。

瘟羊不瘟了,骚羊倒成了常态。那时他有了一个同班女友,相貌平平,但人很聪明。但骚羊显然是“到底意难平”。1999年,高三时,骚羊爱上了一个下来复读的女生。那女生黝黑而秀美,不知是谁给取了个绰号叫“船民”。而骚羊不知为何喜欢称她“团团”。那时骚羊家的母京叭儿狗生了一窝小狗,骚羊把其中最可爱的一只小母狗也叫做“团团”,每天早晨把早餐的蛋黄喂给它。那年冬天,一场犬类的瘟疫席卷了县城,五只小狗死了三只,其中就包括“团团”。而骚羊对“船民”即人类版“团团”的追求,也在那个冬天无疾而终。

骚羊后来读了大专,2003年,骚羊和高中时代的女友分了手,找了一个学美术的南方姑娘。那姑娘颇为彪悍,骚羊带她来我的大学考专升本,这姑娘当着我们三四旧友的面,把自己喝得晕乎乎。饭后到教学楼寻找厕所,姑娘晕晕得直奔男厕所而去,我赶忙喊住她。她豪迈地来了句:“我就是想偷窥,不行啊!”边说着,边朝男厕所里探头了几秒钟。

姑娘专升本成功,自此之后,瘟羊便常奔波于两城之间。他们在我校西门外找到了一家僻静又舒适的家庭式旅馆。旅馆建在一处坡地上,爬满了常青藤。那里有间主卧被弄成了双人间,两人总是订下那个房间,然后把两张床并到一起过夜。每次瘟羊过来,带着姑娘,和我午饭小酌几杯后,两人便去入住那酒店,手机关机,直到第二天下午才会恢复联系。自称24小时里可做爱七八次。

在这姑娘面前,骚羊又变成了瘟羊,各种乖,各种俯首听命。到大学毕业时,姑娘表示正式和瘟羊分手,并感谢他两年的照顾。瘟羊和她话别时,带去了几颗从我这儿拎去的猕猴桃。虽然略有感伤唏嘘,也算坦荡放下了。

瘟羊如今是一个律师,和他当医生的太太住在家乡的别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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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色情

1996年的日记没有记完,原因是被不可抗力——我母亲的一次偷看,给打断了。

前一章中说我那段时间开始详细记日记,原因是想在初三有个崭新开始。回想起来,当时记下第一篇详尽日记的原因很可笑,因为某个雨天的下午,我出于好奇,去一家当时流行的私人“录像厅”里看了整整一下午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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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即使没进去过,对此类录像厅大约也不模生。里面放的大都是些三流港台动作片,也有《精武英雄》和《力王》之类。往往是摆上一台二十几寸的电视机,起初放的是模模糊糊录像带,到了vcd时代,改名叫做“镭射放映厅”,画质清楚了不少。黑洞洞的房间里,满挤着人力车夫、市井闲人和地痞混混,烟雾缭绕,脏话时起。只有一种情况会大家都安静下来,就是当老板偶尔插播一两段“毛片”,即当今网友所谓“爱情动作片”时候。

鲁迅先生描写过上海买黄图的瘪三的吆喝,道是“阿要春宫?西洋的,东洋的,都有……”在1996年那会儿,东洋片子还没大量引进内地小城,基本以西洋片子为主。到世纪末,则是一片泛滥了。

1996年秋天,我虽然有幼时和晶晶亲昵举动的回忆,虽然有过青春期的饥渴和肉体幻想,但其实还并不太明白性行为究竟是什么。因此,当西洋动作片的画面赤裸裸展现在眼前时,还是感到了很大的震惊。从那时起,我有了一个根深蒂固的意识:爱是温情,而性则充斥着野蛮。这个观念,束缚了我很久很久。

话虽如此,而在当时,当我从视觉画面带来的脸热心跳和勃起中回过神来,回到家中,拿出日记本,详细记下了所看到的画面。而后,怎么想,都觉得我的日记本里不能仅有一篇这样的东西,于是,开始了每天详细的记录。很多事情的机缘,就是这么奇妙。

1996年12月的一天,我下了晚自习回家。却见客厅亮着灯,原本此时该已上床入睡的父母端坐在沙发上。见我回来,母亲严肃地指了指面前的一把椅子,命令我坐下。我看到那册日记本就在母亲的右手边,心里瞬间一紧。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我承受着她的呵斥,低头不语。当时那些话,大部分都已忘记了,只剩得一句:“这么不纯洁,这还是我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