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穿越前,方明华看过小说改编的电影、电视剧,也看过这本小说原著,但总觉得这一稿和最终公开发表的还是有区别的。
好像爱情线过于纠缠?
嗯,就是。
主人公高加林和刘巧珍的爱情,是读者们最津津乐道的地方,但作为作者不能着墨太多。
毕竟这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
想到这里,方明华又仔细看了看后面一部分章节内容,还有就是高加林在农村生活部分写的非常好,相比较而言他进城以后就写的逊色些,是不是因为陆遥非常熟悉农村生活的缘故?
有这种可能。
在这個没有网络,查阅资料非常不方便的年代,作家个人生活体验往往是写作的主要源泉。
秦省这边,像陆遥陈中时等,常年生活在农村,所以他写的基本上都是以农村生活为基础。
贾平娃是个另类。
早年写《商州初录》《商州又录》写的是老家风土人情,后来就写了长篇小说《废都》,写的是西京这座古老城市的人生百态,说明他适应城市生活能力很强。
虽然有些争议,但写的也不错。
方明华正想着着,就看到陆遥匆匆走了过来。
“哎呦.....小方,我一觉睡到现在起来,以为你下班了,没想到你真没走。”
“你写的小说我看入迷了,忘了时间。”方明华回答道。
“呵呵.....看完没有?感觉怎么样”陆遥又问道。
方明华沉思了下,想组织下语言,突然听到肚子咕咕叫,于是就说道:“陆大哥,你吃饭了没?”
“还没,茗茗(陆遥的女儿)被她妈带着街上玩去了,我回去热点剩饭。”
“我也没吃,走,下馆子去!我请你吃羊肉泡。”方明华笑着说道。
“这多不好,你借给我钱买烟,还请客吃饭。”陆遥显得不好意思。
“嗨.....这就是小事,如果你过意不去,下次你请!,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