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试衣间怎么只有一件了?
她拉住那个女人,找她要内衣。
那女人说:“我人都在这里,我哪里拿了你的?”
“邓秀珍急了,说:你没拿,那衣服哪里去了?”
那女人说:“你衣服哪里去了,我怎么知道?那是你的事,关我么事?”说着转身要走。
邓秀珍拉着她不让走,要打开她的包看。
那女人说:“别说你要看包,你就是要搜身都可以。
但是,你这是冤枉我!是侮辱我的人格!
我丑话说在前面,如果搜出来了我十倍赔你,搜不出来,你要么十倍赔我,要么给我磕头道歉!”
邓秀珍正准备答应,旁边店子的人走了过来,劝道:“都别着急,有事慢慢说。”
那女人说:“还慢慢说!人家冤枉我是小偷,我怎么慢慢说?”
旁边店子里的人问邓秀珍:“少了几件?”
邓秀珍差不多要急哭了,带着鼻音答:“不知道,估计有三四件。”
那个人指了指那女人的包让邓秀珍看,然后说:“应该不是她拿的,都是误会,都是误会。”
邓秀珍脑子转过弯来,也想明白了:那女人一个小提包那么小,能装得了内衣?就算不怕内衣的钢圈变形,也只能装一件。
她只能让那个女人走。
然后她就跟旁边店子的那个人认识了,那个人叫春香,是给她亲戚看店的。
春香告诉她:“那些人应该是一伙的,应该是先走的人将内衣藏在衣服里带走了。”
邓秀珍想想应该是这么个理:当时里面还有人,自己下意识以为衣服还在里面。因为要看着外面,也没进去看。等到最后一个人出来,衣服已经被人不晓得带到哪里去了。
这种事没根没据的,就算报案都没有用。不说她根本不认识那几个人,就算她把几个人找到,又用什么证明内衣是他们从店里偷的?她们别处买的不行?她们以前在这里买的也可以吧?
都说抓奸要抓双,捉贼要捉赃,这什么都没抓到。邓秀珍只能自认倒霉。
她总结经验,往后再也不让别人一起进去试,别人拿进去几件一定要当面讲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