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自己和几个战友留下来的,总收获是七百八十个金币。
这比咸鱼王预想的几十金币翻了十多倍。
“我为了追妹子错过了好几万块啊,我到底为啥去追妹子啊,妹子有什么好啊,我再也不喜欢妹子了,我现在就去分手!”
“嘿嘿,这才对嘛,要不要哥帮你介绍几个肌肉男?”
“呸,真恶心,我还是找我的妹子去吧,对了,哥们你有女朋友吗?”
“呃……我还有点事,咱不必再见了。”
真是的,有事没事问什么女朋友,女朋友有什么好的,还不如来福有用呢。
哼!
来福,出来吧,还有球球,大家一起出来培养一下感情。
召唤出两个宠物,苏墨大摇大摆的走过了哈金斯的集市,引得一群小姑娘注目尾、行,他这是在招揽生意,绕一圈就打算让熊猫仔出卖色相赚钱了。
一金币一摸,只能摸一分钟,不能粗鲁,爱摸不摸,不摸拉到,概不退款。
不过,苏墨发现了一个情况。
今天可不仅仅是熊猫球球引人注目,似乎来福也被指指点点,他回到头仔细一看,才发现来福能够在球球的光芒下依旧获得瞩目,并不是因为它丑的有特色。
今天的来福颇不一样。
它原本灰白两种毛色混杂,现在这两种颜色都发生了一些改变,灰色变淡,白色转暗,总体都是朝着银色的光泽转变。
最关键的是它身上多了很多闪电的纹理。
猛一看这就是一头随处可见的普通野狼怪,苏墨和它朝夕相处所以也就没注意这些变化,但是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来福和普通野狼非常的不一样。
尤其是来福的额头上有一个很清晰的闪电符号,在毛发的遮掩下若隐若现。
周围的人普遍认为它是一只品种特殊的野狼,和外面的那些妖艳jian货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