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因为小提琴拉得好,老比尔也是不少贵族的座上宾客,可惜现在再也没有人理会他。
上流社会就是这样,大家给你脸面,你就有脸,不想给你脸面,你就必须记起自己平民的身份,甚至有一位男爵阴阳怪气的表示,一个贵族老爷能够临幸贱民,比尔家应该感到荣幸才是。
如果放在几百年前的萨特时代,贵族可是享有领地所有年轻女性的初夜权。
老比尔只好求助于冒险者,他愿意付出全部的身家,只要接取任务的人能够救回他的女儿,按照冉斯登老爷的尿性,三天时间如果还救不回老比尔的女儿,那就一定会被折磨致死。
从上午到现在,有几波冒险者义愤填膺的想要去解救无辜少女,都被冉斯登家的恶奴给击毙了。
苏墨接了任务之后,还花钱从酒吧的佣兵那里打听到了一些信息。
邓巴就是那个被目击者看到的仆人,他是冉斯登老爷的首席恶奴,据说他出身贫寒,家里穷的揭不开锅,时年十六岁的他,诱骗自己的姐姐,将姐姐送到了冉斯登老爷的床上,从而得到了冉斯登老爷的信任。
从此以后,邓巴就成了这一区域的地头蛇。
或许是小的时候穷怕了饿怕了,他贪财暴食,是一个为了一点赏钱就愿意做出任何事的大块头恶奴。
根据佣兵们的描述,苏墨猜测自己恐怕打不过这个人,很可能加上来福也不行,熊猫球球就更不用说了,就算它扛得住,苏墨也不敢在城里面拉开架势打boss。
邓巴很勤劳,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为冉斯登老爷物色目标。
他现在的位置,据说进了一条贫民居住的街道。
苏墨急急忙忙的赶了过去,到了地方之后,就切换出乞丐装,然后找了个小巷子的乞丐堆就是一躺。
两个看起来比苏老爷更体面一些的乞丐嫌弃的往边上让了让,里他远了一些。
然后被苏墨藏在阴暗角落的凶残的野狼来福就安静的等待着邓巴的路过,这是他的毕竟之路,就是不知道来福究竟能不能快速的解决掉这个恶奴。
没办法,苏墨打不过,加上来福也打不过,那就只能来福自己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