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击鼓鸣冤

若是我官府现在因为你的妖言就将人给放了出去,此人疯癫非常人,若是再行祸端伤人乃至杀人,这罪责是应该我担着,县太爷担着,还是应该由这些被你迷惑的百姓们担着啊。”

县丞顺了顺自己的山羊胡,他当然知道这件事里面的关键不在于老乞丐杀人,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有人教唆,以及那死者的身份。

只不过这杀人偿命的结果是他和县太爷以及那些豪门达成的交易,以此为交换,之后他们重新修缮学堂的阻力就会小很多。

不过这杀人偿命却也刚好是大家看见的事实,并且还是最明显,最不可辩驳的一个事实。

下面原本被那童生振臂一呼,或是只想要凑个热闹,或是对老乞丐之事感同身受而聚过来为其声援壮势的百姓也开始用怀疑的眼神看着那一袭素衣的童生。

“那老乞丐身无分文,短剑又从何来,其原为酒楼管事,被你等陷害沦落至此,他在开春之后可是一直都在街上的,大家也都是见过的。

之前他就连路边的一条狗都要躲开,现在却拿着一柄远超出自己负担的短剑当街杀人又形色癫狂,这里面难道你就敢说毫无蹊跷吗?”

童生稳定了自己的阵脚,随后立刻按照之前调查时发现的几个疑点反驳道。

“你这么说了,我到要问你了,你对那杀人之人的底细如此的清楚,你又是他的何人。”

县丞发觉话题正在向着不应该的地方而去,立刻开始混淆视听起来,他深知当无法在事实上论辩过敌人的时候,就要将问题向着那个人本身上去牵扯。

只要牵扯到,权,钱,美色,不管是不是正常的,都可以让被牵扯到的人被迫进行自我辩解,随后只需要将问题压在这些地方上就足以立于不败之地。

对方若是在这些问题上败了,就直接给其扣上一顶小人多作怪的大帽子,而即使对方赢了,也会在辩论中耗费大量的精力,并进而被打乱思路。

而对方胜出得到的东西也不过是一句君子的称赞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