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当庭展示了一下他研发出来的Game Loong游戏机和任天堂公司仿制出来的NES游戏机。
无论是从外观设计,还是内部构造,任天堂公司的NES游戏机,都与龙腾的Game Loong游戏机特别的相似!
接下来,龙腾又向法庭展示了他研发Game Loong游戏机的日志、设计图等等细节上的证据!
他还向法庭展示了他在世界产权组织注册的、有关Game Loong游戏机的专利技术!
这些全都是强有力的证据!
当龙腾拿出了这些证据以后,任天堂公司社长之子山内贵仁、任天堂公司M国分公司社长谷田川治,脸色全都十分的难看!
虽然他们早就料到龙腾能够拿出十分有力的证据!
但是,他们没有想到龙腾拿出来的证据,远远比他们想象中的多了许多,也详细了许多!
看来,龙腾这是早有准备!
说不定龙腾早就挖好了这个陷阱,让他们任天堂公司往里面跳!
而他们居然傻傻地真的跳了进来!
等到龙腾出示完了所有的证据以后,就轮到任天堂公司的代理律师为任天堂公司辩护了!
任天堂公司的代理律师也一一拿出了一些证据!
只可惜,他的这些证据,在龙腾拿出来的证据面前,显得十分的苍白!
就算是任天堂公司的代理律师,说话的语气都没有什么底气了!
庭审一共进行了三个多小时!
这次的庭审,跟之前的庭审一样,也是当庭宣判!
之所以当庭宣判,是因为这次的案件,案情十分的清晰明朗!
法庭没有必要择日宣判!
“根据原告方和被告方提供的证据、证人证言!”
“我庭认为,原告方龙腾,控告被告方任天堂游戏公司,侵犯原告方相关的技术专利,事实依据充分!”
“因此,我庭宣布,原告方龙腾胜诉!”
“被告方需要立刻停止侵权行为,下架侵权产品!”
“被告方还需要在一个月之内,在M国任何一家全国性的报刊杂志上发布一则道歉声明!”
“被告方赔偿原告方合计872万刀的赔偿金!”
“本次开庭的审理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如果双方有不服本判决的,请在判决书下达以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