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合作去卖歌

我的乖乖,这个小哥的要求是真不低啊,这让我得怎么努力?

江深的邮件里赫然写着,要让他把这首歌给到林新杰。

林新杰也是近几年大火的歌手,可以称之为小天王,因为从2003年4月,发行的首张个人专辑就全亚洲销量突破70万张,仅在内地销量就达到了40多万张的好成绩,在2003年度就是亚洲唱片市场的销量小天王,

他获得的奖项无数,什么新加坡金曲奖最佳新人奖和台湾金曲奖最佳演唱新人奖等等。

这4年以来,他像个陀螺一样,每年都会出一张专辑,产量很高,而且专辑销量从70万张突破到150万张,再到200万张,他的名气现在直逼港台天王周一伦。

“《小酒窝》,一听就是个情歌,不过林新杰也挺年轻的,唱这种歌肯定适合,女粉那么多。”

周牧看了下图片上的手稿,名字,思索起来。

过了一会,拿出手机给江深发了一条信息过去。

“林新杰那么火,这首歌你想卖多少?”

“他的行价多少?”

“如果这首歌很好的话,至少100万,但是你没有名气,可能卖不到。”

江深看到这句话,乐了,这首歌根本和我的名气没关系,这可是他的传世之作,如果他不要,那损失的可就是他了,脍炙人口的金曲可就是别人的了。

“这首歌会成为金曲的,你要有信心,那就至少100万,能谈到100万,我多付你5%。”

“行!”

周牧只回了一个字,反正谈不成他也没什么损失,但是谈成了他能拿15万,就可以凑够首付买房子了,能多谈一点,他的房子首付就越靠近了,这么好的机会必须要拿下。

现在京城平均工资4000块,他的工资已经有六七千,但是每个月吃喝拉撒住花不少,能剩余的钱也就只有两三千了,一年能存个两三万就已经不错了。

去年五环附近的房价才七千,现在已经涨倒一万一平,要在京城买房,至少也需要20万的首付,不问家里要的话,他要存最少六七年。

他能等,这房价可就等不了,明年就不知道要涨到多少,到时候更是买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