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格尔听到35金币时两眼立刻冒光,简直像是一匹饿狼一样。三十五金币,就是后面坐着的不少比蒙也倒吸了一口凉气。有的小贵族一个月都不一定能挣到这笔钱,而且考虑到文鸳的身份,他可能是按照人类的汇率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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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蒙的金币要粗制滥造一些,也要小一些。一枚圣弗朗西斯科银币能在这换三-四枚银币,这也是道森商店明明离着很远但是还是带着货前来的原因。没有别的,太能挣钱了,只靠汇率都能挣不少。
三十五金币,对文鸳这个阶段来说已经不太稀奇,只要地牢探索没有啥大问题就一定能挣到这笔钱。但是对平民来说,这就是标准的天价。
后面的比蒙们有些急躁起来了,名额不多了,估计也就还剩下一个名额了。是翻身还是继续浑浑噩噩,就看今天能不能成功了。
“签字吧,这是临时的合同,签上你就是小队的成员了。一会下午带着你去买身装备,你应该有盗贼用的小手提箱吧?”文鸳问道。
“买装备?不用了吧?我有武器来着。”芬格尔签上自己的比蒙名字又愣了一下,似乎并不是很情愿去买些别的的装备。
“你的武器是啥?”文鸳问道。
“骨头棒子!葛莎兽的后腿骨!”芬格尔自豪的说道。
“靠,太寒酸了,下午还是去买点吧。”文鸳揉了揉眉心又不由得笑起来说道。
“你挺像一个熟人,那伙计和你名字一个样,也是差不多的性格,甚至是差不多的身材,也是满头金发。”文鸳笑着说道。
“谁?谁和我一个名字?”芬格尔疑问道。
“远着了,人家不在这边,指不定还在和一群巨龙搏斗呢。”文鸳伸了个懒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