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这类有甲壳的海鲜如果新鲜生吃也没啥。俗话说的话,海鲜比河鲜健康些,而且更不用说文鸳有办法用圣驱散和驱毒药剂杀死寄生虫了。实在不行就喝点狱火药剂或者mc牛奶,都是清除这种寄生虫的一把好手,一般随着一次疏通就都出来了。
把龙虾的头部与身体掰断,将其中的虾血控出,再用魔法飞刀剃除里面的肠线。再次左右一掰,鲜美的发白的龙虾肉就布灵布灵的跳到文鸳的面前了。龙虾特有的味道出现在了文鸳面前,混杂着肉质带来的隐约海鲜味,文鸳感觉味道应该是不错的,不过处于调味,他还是从附近的乌木中打下来了几枚红毛丹进行配合食用,避免味觉太糟糕了。
红毛丹是一种很棒的荔枝类水果,掰开他那厚重的外壳,里面圆圆的白色果肉入口就能给人一股清香甜美的味道,足够让人忘却一切烦恼。单吃起来红毛丹的果肉有荔枝的清甜,也有一种浑厚的果子感觉。嗯...怎么说呢...
“就像是苹果和理智...啊不是,荔枝的混合,明明吃起来是荔枝的味道,果味却又比荔枝浓厚很多,能明显的让你感觉到自己是在吃水果,而不是桂干桂圆那样的东西。配合龙虾肉呢?”
文鸳思索的想到又立刻咬下龙虾肉咀嚼了起来,龙虾肉吃起来像是没粘好的龙虾球或者松散过头的虾仁,一口咬下去虽然也能感觉出劲道,但是只是随便咀嚼几下就足够撕裂了。生吃的话虾味很重,感觉就像是在吃虾头一样。但是肉质的口感和微弱的甜又很好的中和了这一点,足够像样了!
临时一吃,也要求不了什么好吃与否,只要能入口就足够了。但是别说,难怪热带的人总是习惯用水果等香气很重的水果来搭配生腌或者半生食。唔!可惜!这时候要是有醋和柠檬就好了!那就完全是一道合格的生腌或者蘸料了!
肉很快就松软开来,在牙齿的切磋下变成了肉泥。味道其实很淡,很难吃出什么特别特别的风味,最多算是能有味道,能有让人有吃下去的欲望的味道了。
是这样就已经足够了,文鸳很笃信孔哥的一句话,叫做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同时他也笃信另外一句话,那就是对食物心怀敬意,只要是能入口,那食物就完成他所能做的了!
在很久很久之前,人类还填不饱肚子时,哪怕是一点蛋白质来源都足以争抢的头破血流。在天子.周的时代,肉酱甚至多数时候都是以蚂蚁、蜥蜴、蛙类、等小型动物为原料制作的。可以说,只要他是个合格的食物,你就没有资格去嫌弃他,否定他!
因为能吃饱,所以才要追求更好的食物。或许孔哥当年也是这样的想法,如果是能做到每个人都追求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那岂不是大同就要来了?如果大同了,又何尝人们不是君子呢?那不就正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了吗?
孔哥仁且义,孟哥义且仁,文鸳不由得想,活着真棒。
为了活着而诞生的文明也真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