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物也得考虑生态位,出了迷宫就不一定能轻易回到自己的巢穴了,这和冒险者进入迷宫要选对位置才安全是一样的道理。所以一般魔物都会本能地远离迷宫边界,只有胆大的魔物才会接近那种类似于‘传送阵’的边界,毕竟你不知道走过去就会被传送到哪里去了。”
凯特说;所以会出迷宫的魔物,都是敢于走出舒适圈的魔物。
一般这种魔物都是在自己所在的区域打遍天下无敌手了,又或者就是没脑子的狂兽,根本不害怕魔法和传送——而龙种总是能满足两点,所以外面反而总能听到它们的消息。
哥布林很胆小,它们还有家乡情结,会袭击人类村庄完全是骑士小说杜撰的。
主要是为了宣传给小村落树立骑士的高大威猛形象,是为了合理性将反派设置成哥布林,不然骑士老爷还不一定打得过。
这种类型的小书,是和教会学校的普及同时进行的,教会在各个地方设立免费的学校供小孩子们识字,那群贵族就大力投资这种小书在教会学校周边售卖。
埃斯特因为不怎么识字所以也没读过,不过他总是听同辈们聊书里的话题,所以听说了哥布林袭击村庄什么的,还以为那是真事改编的。
“魔物原来还知道哪里是传送阵吗?我都不知道.....”埃斯特惊讶到。
“不然为什么他们要叫‘魔’物?他们对魔力和魔素的敏感度要比我们这些兽人高人要高得多,他们自然能感知得到陷阱和术式。”
凯特反问的语气有些呛人,害的埃斯特不敢继续问下去了。
“尤其是天之宫的魔物特别聪明啊,你基本上看不见从天上掉下来魔物,这个高度落下来,基本上就会被摔个半死了,就是让打捞者占便宜,嘻嘻嘻。”
矮人老板给凯特端了两杯酒来,他们的文化就是这样,遇见了聊得来的对象一定要把酒言欢,明明他还开着店呢——老板已经把暂时休业的牌子挂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