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剑之精灵,公司代言

秘境事件结束之后,路明恢复了往常的生活。

上学,训练精灵,回家休息,每天三点一线。

团体赛的事情,官方草草收场,淡化影响,该删帖删帖,该辟谣辟谣。

路明重新回到宁静的日常。

对于这样的处理方式,他也没觉得不好。

此行他获得了巨大的好处,尽量低调,别引人瞩目,才是最重要的。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他打响了名气,又靠打反派捞了一笔,什么便宜都占尽,更要降低存在感,免得被人惦记。

猥琐发育,消化这一次的收获,才是他目前最要紧的事。

路明从学校里走出来,所有老师同学都热情地跟他打招呼。

这是青少年杯赛获得冠军带来的影响。

哪怕过去这么多天,他们仍然记得路明在杯赛上的精彩发挥,令人津津乐道。

现在的路明,就算是把校服和队服当成披风穿在背上,也不会有人笑话他,觉得他逗逼。

反而是他披上校服,有一种莫名的霸气。

看吧,这就是冠军!多么有个性,多么气质独特。

名气,为路明带来了光环效应。

他无论做什么,其他人都会自我攻略,认为他这样做大有深意,绝不会联想到他的真实意图,这货纯粹是逼瘾犯了。

等他回到家里,又遇到上门的客人。

许多人上门,想要拜访路明,攀交情,顺便谈谈生意。

商业代言,是职业赛场无法避过的一环。

由于路明得到阳城冠军,名气也相对集中在阳城当地,来的都是当地公司。

这些公司提前投资路明,签下代言合同,等到未来全国大赛时,一旦路明发挥出色,这笔投资就物超所值,总比在电视上打广告划算且有效。

路明倒也不排斥。

白得的代言费,不签白不签,反正就是在队服上打几个标志而已。

但是今天,路明回家,却遇上一个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刚刚从他家里走出来。

他赶紧躲在一旁,等那人走后,溜进家里。

“爸,妈,刚才那人是做什么的?”

路明随口问道。

“那人自称是文物局的,说你上次出去参加团体赛,拿了什么东西,还威胁说倒卖文物要判刑。小明,如果真拿错了东西,一定要还给人家。”

路母劝道。

“我能拿什么东西?”

路明不解:“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上次出去,只是收服了一只精灵带回来,对吧,小雪豹。”

他怀里一只带有豹纹的小白猫,跳上桌子,无辜地叫了两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