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他是你的了。”正在抢劫……收缴飞天扫帚和魔杖的路明非,努了努嘴,示意伏地魔任由哈里处理。
伏地魔:“No!我还有价值,我有渊博的魔法知识,还有魂器的制作方法,甚至我也可以成为您的追随者,为您所用!”
如果没有见识到那把枪的威力,伏地魔不觉得哈利能对自己造成什么威胁,可是连自己释放的阿瓦达索命咒都能强行打断,伏地魔不觉得自己的血肉之躯能抗住。
他现在迫切的想在路明非面前表现自己的价值,为自己争取活命的机会,在他看来,任何一个有野心的人,都不会立刻杀了自己,因为自己的用处很大。
哪怕对方并不会真的放过自己,但至少在榨干自己的剩余价值之前,伏地魔相信对方不会轻易杀了自己。
而自己拥有的知识和能力,伏地魔相信自己还能在路明非的手下活很久。
在这段时间,他有足够的时间积蓄力量,然后……让自己再次有复活的机会,或者逃离这个家伙。
啥玩意儿?为什么不想着蛰伏起来,干掉这个土匪?
伏地魔表示:看看我这脑袋,都聪明绝顶了,别说头发了,连眉毛都没有,你觉得我会干这种蠢事?
就目前的差距,伏地魔就算和剩下的食死徒绑在一起,也绝对打不过路明非一个。而这年轻人才多大?伏地魔相信,这家伙绝对会走到任何魔法师难以企及的地步。
可是,伏地魔忽略了一点,那就是路明非的本质,他并不是什么有着远大目标的野心家或者枭雄,他的本质只是一条咸鱼。
咸鱼的梦想就是想像他师叔一样,没事干的时候,可以安心的躺在门口的椅子上晒太阳,或者偶尔和诺玛打一把星际。
征服世界?统治人类、混血种和魔法师?
太累了,不想……
于是,伏地魔愿意付出的各种代价,没有办法在咸鱼心中掀起丝毫波澜,路明非继续收缴自己的战利品,只是对伏地魔说了一句,“没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