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
赵家这可不就给她诠释了这一句话吗?
她是怎么也想不到,上辈子骗了她小半辈子的李爱娣居然能傻成那个样子。
烟草厂的工作被她卖给了李秀芳的儿子,她居然还敢去街道办闹?居然还敢打人。
她还当李秀芳是谭媛呢?可以任她揉圆捏扁,人家好歹也在街道办干了几十年,哪里是好惹的,不论是人脉还是别的,那都不是她李爱娣一个小小的工厂员工惹得起的。
李秀芳克扣她这个外甥女的事暴露出去,这点是私德是家事,要是放在别人身上,公安还真就管不着,偏偏谭媛这身份特殊,可是上了社区的单独照顾名单的。
再加上哄骗谭媛签下自愿下乡申请书的事情,她的工作也算是干到了头。
工作没了也就算了,偏偏她还殴打李秀芳,李秀芳油盐不进,要求严肃处理,数罪并罚,李爱娣从一个铁饭碗变成了另一个铁饭碗。
三年,整整三年,她被判去农场改造三年。
不过就算这样,谭媛也都是回不了城的,这事已经没法再改,不过现在又出现了另一个情况。
那就是李爱娣跟赵德邦的一对儿女。
谭媛跟赵家那个时候在一个户口本上,他们当初因为谭媛主动申请下乡,再加上一个要接谭媛的班,另一个要接李爱娣的班,所以才留在了城里,如今烟草厂的工作没了,李爱娣的工作也没了,这两个人就不得不面对下乡的问题。
赵耀祖是赵德邦的独苗,这是无论如何都得保下的人,赵耀祖从厂子里退了下来,换成赵耀祖接班。
可是赵央可就没有她哥这么好的运气了,她身为赵家的女儿,在事情允许的情况下,她是宝贝,可要是非要有人做出牺牲,她就只能是被牺牲的那一个。
赵央倒是想留在城里,不想下乡吃苦受罪,可是她想留在城里那就只剩下两个办法,一是赶紧嫁人,二就是花钱买工作。
嫁人是不可能嫁人的,赵央心里只有梁晋,他们也是约定好等梁晋回城就跟谭媛解除婚约,到时候他们两个结婚的,那就只剩下二了。
可是赵家被谭媛设计从谭家赶了出去,现在还窝在赵家老宅子里面受人白眼,想搬出去连租房子的钱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