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夜城的东方三十里处的一座小镇,骑着骆驼来到此镇的麻子在跳到地上时还差些站不住脚。
小主,
啧啧啧。
某人以余毒未尽之由,在临行前再次花样百出掏空了他的身子,致使他瘫坐在骆驼上仓皇逃离不夜城。
出城后的麻子对天发誓,半年内绝不近女色,若违此誓,遇事再说。
真怕了。
前几日的荒唐日子可谓是日日亏空,未料到临行前又是一场大战,丢盔卸甲事小,起身时遇风只打摆子才真怕。
常言道只有累脱的耕牛,绝无那耕坏的田。
“小二,上一盘牛鞭一盘马鞭,再上三十颗羊蛋。”麻子来到镇子一处明显是魏人开的食肆大声道。
自打他身子亏空后,便对这牛马的长鞭有了好感,且练得脸皮子极厚,大庭广众之下犹若无人之境。
眼下正是饭时,店不大,客不少,厅堂三面是一人高的土墙夯砌的,头顶是几张羊皮子缝补撑起的帐篷,十几张大木桌井然有序,无格挡的小间。
诸位食客大多是行商,且大半是麻子的同胞魏国人。
听到有客“食量惊人”便扭头齐看来客是何般人物。只见一身灰袍裹身,头戴斗笠,腰挎长刀,还悬着一黄皮大葫芦,俨然江湖客是也。
虽有斗笠遮挡,但下巴还是露了些,白嫩无须,听声音年轻着哩,身子骨正是火旺时,咋个这般肾亏?
难道路上有专门劫色的盗匪?
某几位势单力薄的小行商不安地扭动自己的屁股。
但更多的是上些年纪的“老江湖”眼光老辣,来客虽是年轻,额,肾虚,但身价不菲。
起码那灰扑扑不起眼的灰袍便值几百枚金币,更精确地讲是一件由火浣布为主材灰蚕丝为辅材再有符文绣制成的法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