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到琢磨着这个消息。如此这般的天地异象背后,极有可能就隐藏着他苦苦寻找的机缘,《九转经》不是什么厉害的功法,自然筑基的概率太低了,必须要搭配以灵药,郑到才敢尝试。此时虽收到消息他却不急于一时,心中还有打算。
郑到自幼跟着父亲在山中修炼,偶尔才与一般凡人有所接触,对于世上之人的了解并不甚多。他只听闻“人生百态,人心莫测”,但百闻又怎能抵得过亲眼一见,其实郑到也算是通过观察路锦年,增加一些与人相处的经验。
菜已吃得七七八八,酒也喝了不少,路锦年黑黄的脸上渐渐泛起红色。他再度举杯,酒杯将将触碰,轻轻的声音在房内久久不散,一阵沉默后,他身体僵硬,眼眶湿润。
晌会儿,路锦年虽极力忍耐但眼泪还是破堤而出:“我是还能吃到这些,我那可怜的妻儿却被大水淹了去,再也尝不到了。”他自顾自说着:“浑家十六岁就跟着我,这么些年,我对不起她,平时都是她关心我,我在外面寻欢作乐,冷落了她。那天出门前,她过来给我加衣服,还嘱咐我少在外面喝酒,要保重身体。谁知道这一出门,就再也看不见她了……”
路锦年趴在桌子上哭,像被人抽走了骨头:“我那小女儿啊,才五岁半,时常跟在我后面喊爹爹。她又胆小,骑在我脖子上的时候,总紧紧抱着我的头。那大水来时,她该多怕啊,我也不在她旁边,救不了她……”
一开始郑到还能听清他说的话,后面则只能听见哀嚎,和不断重复地呻吟了。
“把我也杀了吧!把我也杀了吧!我为什么跑了出来,不如跟着你们一起去了。没有你们我怎么活啊?”
……
半月前路锦年惊逢大变,一路逃难,既要小心劫匪又要提防别有用心之人,神经一直紧绷,先前受人欺辱如今喝了酒放松了下来,又处于一个安全的环境,想起亲人离世,顿时悲痛难以自抑。
郑到第一次见人哭成这样,也有点受到感染。他从小与父亲相依为命,在父亲弥留之际,他也心中伤痛。但当时他父亲却紧紧攥着他的手,他知道父亲不想让自己哭,因为大道无情。
父亲就是这样的人,郑到还记得当年他为了一株药草与妖兽搏斗了一天一夜,最后几乎是爬回的家,浑身都是血,他说:“如果我死了,就将我埋在深山中,也不用回来看我,只管走自己的路就行。”那天父亲躺在他怀里,连骨头都断了不少,但那眼神比山石还要坚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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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到记得这句话,将他埋在了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一月时间想必山里的草木都长起来了,郑到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他只有向前走,他继承了父亲所有的才能,也继承了同样的志向。那便是成仙。而成仙这条路,千难万难,要闯这条路非有大毅力者不能为。
等路锦年哭完,却已是一个时辰后了。
这一个时辰,还发生了些事,在医馆里贴膏药的胖子,听到小弟来报,说了郑到在飞鸿楼狠狠消费的事。
他哭丧着脸:“罢了!罢了!真碰上硬点子了,出手这么大方。那身上的功夫更是闻所未闻,寻常人必练不起,不知是哪家的公子,让我撞上了,莫去惹他,莫去惹他。”
郑到花这些钱也是为了吓住那胖子防止他再来找麻烦,他当然可以随意打杀些凡人,但仇人又怎么杀得尽,万一引来些真有手段的,却也麻烦,这么化解了也好,事情也没有闹大。更何况,他虽杀过许多妖兽,却还没杀过人呢,不知能不能习惯。
路锦年清醒些后诚恳道:“郑兄弟,我这一路逃难而来,受尽白眼,真心待我者只你一人,在下厚颜,有一事相求。”
“路兄,但说无妨。”
“不知郑兄弟可精于骑术?”
“在下年少时学习过一些时日。”郑到面色平静,心中却想:“等的就是这句话。”
“与我同行的马匹,你也见过了。此马名为雨鬣,是知名战马配种得来,还身负北域烈马的血脉,一般马匹不能与之相比。它极速时连海啸那等天灾都能跑过,在路上也是多亏了它的速度,我才能躲过一些劫掠。它虽未有日行千里之能,但日行数百里还是绰绰有余的,不知……不知郑兄弟可愿收下此马?”他好像非常纠结,说完最后一个问题后,难过之色已浮现在脸上。
郑到自然是愿意的,他也猜到了,路锦年此刻已身无分文,还要饲养马匹无疑是不可能的。而郑到想去海啸发生地,还需要代步。虽是修仙者,但他只有练气修为,人的脚力和马的脚力还是不能相比。
郑到假装思考片刻:“不瞒路兄所说,我对此马喜爱非常,确实是有意收下。”
过后他们商量着价钱,完成了交接。路锦年说,我与郑兄弟一见如故又受了兄弟大恩,本是应将雨鬣赠与你的,但我心中却有执念,需要一笔本金东山再起,只求他日能荣归故里,立碑立祠也好告慰诸多逝去亲人的在天之灵。郑到连说,路兄何出此言,交易之事本应如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最终郑路二人以一个极高的价格完成了交易。
后两人又去挑选了幅马具,上好的桦木再包裹上黑牛皮,肚带系好后活像一件甲胄,笼头套上,此马少了几分不羁,多了些神威,如同披挂完备的将军。
说起来原先雨鬣是有鞍的,只是进城,要缴税,又要查凭证,路锦年没法子只得将鞍具献出,糊弄了过去。本以为城里要安全些,最后差点让人给他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抢了。
郑到也没甚么旌节,大梁律法又严苛,给他抓起来少不了要充军。好在他身手敏捷,数丈高的城墙,便拿两根烧好的木枪半空中借借力也三两下跃过来了。一般士兵都发现不得。
出城倒是不用查这些,郑到也好在大路上与雨鬣练习磨合一番。
雨鬣生性高傲,一般人不能驾驭,它供路锦年驱使,只因为是路锦年将它从幼年时抚养长大。幸而郑到也非常人,说到底终究是凡马,还有路锦年在一旁辅助,没过多久他便获得了雨鬣的认可。
如此,事便完成了。郑到要赶往沧州东海,而路锦年还是留在崚州,需靠着才得到的银两去哪个乡长保长那办个旌节的身份证明。雨鬣跑了颇远,灾荒应该波及不到这里,路锦年有了本金,此处又安定,是个做生意的好地方。两人便要在此分开,世间有多少人匆匆相逢又离别,或许有缘来日能再见,或许这辈子都见不到了。
城外,残阳如血。
路锦年的手在马背上抚摸,难掩神情落寞,毕竟是自小养大的,已将雨鬣当作了半个孩子看待。但今日一别,从此就是天高海阔,再不相逢。
郑到也怅然若失,毕竟这一去沧州吉凶未卜,娘亲还在崚州未曾找到,上路之后就远了,不知此生能否见上一面。
黄昏照斜影,风过起微尘,郑路二人相互抱拳。
“告辞。”
“告辞。”
郑到驱马而行,路锦年转身离去,雨鬣却屡屡回望,郑到不得已跨马而立,也回首望去。路锦年有些瘦消的背影渐行渐远,却未曾回头。
昔日身骑骏马,荣华富贵,今朝落魄街头,家破人亡。凡人命运多舛,世事无常,一时得意,一时失意,万般不由己。但人只要活着还得活下去,还得去做什么事,路锦年一步一步向走着。
郑到心想:“原来凡人也有凡人的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