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雄鹰在院子上空盘旋,翅长六尺,有着异常锋利的脚爪,羽色以棕、黑、白色为主,腹部颜色比背面浅。它向着地面俯冲而去,准确的落在窗前。
刚沐浴完的燕北辰看到窗前这只家伙,走上前,轻轻的往雄鹰的额头上屈指一弹:“又跑哪去了?”
这只雄鹰叫翎儿,是燕北辰幼时捡到的,与自己相依为命,极其通人性,虽不能讲人话,却能听懂人语。
翎儿人性化的翻了个白眼:“当然是去完成鸟生大事,传宗接代,哪像你,到现在还是个雏鸟。”
燕北辰虽听不懂,但能看出这家伙是在鄙视自己,对着它额头抬手又是一弹:“什么眼神,嗯?”
翎儿被弹得双翼捂头:“翎爷我不跟你这个雏鸟计较。”
“正好有事找你。”燕北辰拿来毛笔在宣纸写上“同福酒馆”四字,然后卷起系在翎儿腿上,道:“把这个带给胖子。”
翎儿:“......”,刚回来没多久,又要去跑腿,不干。
“一条上好的兔腿”燕北辰诱惑道。翎儿眼睛一亮,立马往外飞去,:“不是为了兔腿,只是鸟心善良。”
同福酒馆虽不如御轩阁和忆佳人那样出名,但在京城内也是数一数二的酒馆。
酒馆一间独立包厢内,小二正用托盘端着一条兔腿摆在餐桌上,兔腿色泽红润,令人馋涎欲滴。
小二恭敬道:“客官,菜都上齐了,还有何吩咐?”
燕北辰摇了摇头,小二见状便关门退了出去。
小二退下不久,包厢门再次被打开,燕北辰闻声望去,入眼便是一个一个圆滚滚的肚子,往上看就是一张白白胖胖的脸,脸上还有一道红红的浅浅的什么印记,人虽胖长的却俊朗,只是看起来那么有喜感,身高一七五,因圆胖的身材而显得腿短,身着昂贵的青色长袍,头戴圆帽,帽子上有一个“宝”字在前,肩上骑着一只鹰,正是翎儿。此胖子年方弱冠,名为朱金宝。
在推开门之际,翎儿就看到桌子上的兔腿,立马飞过去抓在爪里啄着吃。
看到一桌子美食,还有美酒,朱金宝走过去坐在燕北辰对面道:“还是辰哥懂我。”说完就毫不客气的用手抓着一个鸡腿吃了起来。
看到朱金宝脸上的印记,燕北辰忍不住问道:“朱胖子你的脸?”
正在大吃大喝的朱金宝闻言也不回话,而是抬头看着啄着兔腿的罪魁祸首,燕北辰瞬间明了,仔细一看就能分辨出是一道爪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