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装束也做将军打扮,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红锦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相貌非常英武,面冠玉而温润,栗然备首春之元气,目涵珠而精莹,彻若发照夜之奇光,耳厚颐丰,气清神隽,堪称少见的美男子。
他并没有驭器上台,而是骑一匹火炭般红的灵兽——嘶风马,此马四足倏忽之间就升起一股旋风,别人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时,他就到了擂台上。
贞布的本命道器是一杆方天画戟,这道器表面上和凡俗将士所使用的方天画戟相似,在戟杆一端装有金属枪尖,一侧有月牙形利刃通过两枚小枝与枪尖相连,但是在戟杆上镂刻着一个狰狞的鬼头。在和别人斗法时,戟杆上的鬼头会冒出来吞噬修士的魂魄,所以令人防不胜防,所以号称鬼天画戟。
此时贞布骑着嘶风马,手握着鬼天画戟,冷冷地看着鹿骊,就像看一个死人,他都懒得看鹿骊一眼,喝道:“不想死的话,赶紧下去!”
鹿骊呵呵笑道:“这话应该说你自己差不多,难道你比方才的百事通还要强?”
贞布大怒,立即纵马杀了过来。
在他以往的战例中,他之所以能百战百胜,首要的方面就是他的坐骑实在是太快了。因为在修士的眼中,修士骑上马匹实在是太笨拙了,又不是在世俗战场上,骑马有什么用?
殊不知贞布这嘶风马可不是一般的马,是一种速度非常快的灵兽,他的话还没有说完,这匹马已经到了鹿骊的面前。
同时贞布的戟头上的双耳已经逼到了鹿骊的面前,鬼天画戟上的鬼头也伸出了出来,狠狠地咬向鹿骊。
但是贞布的嘶风马再快,也快不过爬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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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布所有的动作都在爬虫神识的笼罩之下。
鹿骊祭出了血兰刀,一刀下去,“哧”一声轻响,戟头上的双耳已经被血兰刀生生劈断。
鬼头刚刚伸出,垂天杆早就准备好了,一杆子下去,直接将鬼头打爆。
一旁的耳鼠也没有闲着,一下子蹿上了嘶风马的头上,开始用力的啃食起来。qqxsn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