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法国人和文豪在某些方面还是挺相似的。”
“比如说呢?”
亚瑟嘬了口烟道:“总而言之,这俩身份一般都挺骚的。”
大仲马闻言打趣:“亚瑟,瞧瞧你在说什么,你可是咱们《英国佬》的台柱子之一。你用不着在这方面谦虚,虽然你或许离我还有点距离,但是勉强也能摸到文豪的门槛儿了。之前你建议查尔斯在《圣乔治旗照常升起》结尾处加的那个情节就很有感觉。
抑郁的埃尔德在见到上帝降下的圣埃尔默之光后,失眠了的渡过了沉默的一夜。
而当他发现袭击船员的大鲨鱼后,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跳入大海与鲨鱼搏斗,在经过艰苦的拉锯战后,他最终战胜了那条冷酷的鲨鱼。
第二天清晨,码头露台饭店的观光客们指着那条被拴在贝格尔号船尾拖行的大鲨鱼,望见了那又粗又长的白色脊骨与硕大的背鳍。
他们纷纷惊呼:‘那是什么?’
餐馆侍者一边擦着盘子一边淡淡道:‘是一只鲨鱼。’
女士轻轻压了压自己的遮阳帽,她痴迷地喃喃道:‘我还不知道鲨鱼有这么雄伟、形状这么美丽的尾巴呢。’
游客们的惊呼声此起彼伏,此时的埃尔德却躺在船舱的船员休息室里脸朝下地沉沉睡去,而查尔斯·达尔文先生就坐在他的身边守护。
忽然,埃尔德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若隐若现的笑容,他的手中紧紧捏着那枚十字架,抑郁的阴霾已经消失不见了。
此刻的他,正梦见雄狮。”
说到这儿,大仲马禁不住哈哈大笑的走上了给了亚瑟的胸口一拳:“亚瑟,真他妈有你的!这一段儿我第一次看的时候简直是边看边笑,我的肚子都被笑得转筋了。要不是我认识埃尔德,估计我还以为他是哪门子的美洲硬汉又或者是忠贞虔诚的十字军战士呢。不过细细品味起来,这一段写的还真他妈有点韵味儿,你瞧,我现在不是都快会背诵了。”
亚瑟一脸平静道:“亚历山大,你真是过誉了,就像你在《基督山伯爵》里对维多克先生的经历进行了化用一样。我也只不过是在《圣乔治旗照常升起》里对埃尔德的形象进行了一定的艺术加工罢了。亚历山大,你要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但却又高于生活。”
“没错,我当然知道。”大仲马眼泪都笑出来了:“只不过我觉得你这个加工的程度有点太高了,以致于让我感觉,这里面没有多少生活,全他妈都是艺术。”
亚瑟嘬了口烟,开口道:“亚历山大,我一时之间都不知道你这话到底是在夸我还是贬我。”
大仲马与亚瑟勾肩搭背道:“别太放在心上,伙计,你就把它当成法兰西和文豪的关系,你现在也是骚的不行。看在咱们骚到一起去的份上,除了那把法兰西共和十三年,你随便挑一把,就当是我送给你了。不过话说回来,你之前不是说自己搞到了一把转轮击发手枪吗?既然如此,你找我看货干什么呢?”
亚瑟无奈道:“那把转轮手枪的技术还不成熟,故障率实在是有些高了。我虽然已经催过几遍了,但这事儿急不来,柯尔特先生已经全力在改进了。最重要的是,他那把枪只是试作品,在伦敦也没有生产线,所以每次改进都需要找工厂单独订制零件,这一来一回,时间可不是就全被耽误了吗?”
大仲马一边把玩着自己的宝贝爱枪,一边问道:“不过,你和弗朗索瓦·伯特兰的决斗不是剑术比赛吗?你突然弄把枪做什么?”
亚瑟摇头道:“我和他的决斗准确的说,是兵击比赛,而且还是无限制的那种。说实话,单是上把枪我觉得已经是很客气了,我本来还准备带把粪叉去应战呢。但现在问题是,粪叉比我想象中难借,有的家伙实在是过于小气了。”
亚瑟说到这儿,还禁不住瞥了眼骑在树上的红魔鬼。
阿加雷斯敏锐的捕捉到了亚瑟的眼神,他气急败坏的破口大骂道:“亚瑟,我再强调一遍,我那不是粪叉,而是魔鬼的三叉戟!你这个没见识的乡下土逼,你知道刺伤了耶稣的朗基努斯之枪吗?在罗马帝国时期,持有朗基努斯之枪就代表掌握了帝国的权柄,也可以主宰世界的命运。而我的那把三叉戟与朗基努斯之枪的材质都是一样的!它们唯一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我的三叉戟直到现在还没有渴饮一位救世先知的血液而已!你别他妈想让我把它借给你。”
亚瑟闻言,只是瞧了眼大仲马手中的共和十三年,又瞧了眼被阿加雷斯抱在怀里的三叉戟,随后遗憾的耸肩道:“看来魔鬼的占有欲比法兰西人还要更强一点,或许这种时候,我真的只能指望柯尔特这个美国小伙子了。”
大仲马听到这话只是宽慰道:“亚瑟,你对你自己要有信心。你可是能独自干掉十三名巴巴里海盗的人物,弗朗索瓦·伯特兰的剑术怎么可能对你产生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