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盯着色萨斯看了好一会儿,双掌轻轻一击,自言自语道:“决定了,就攻打下色萨斯。”
不过从夏洛特的占领区到色萨斯,需要通过四個贵族领,这四个贵族领可不是小贵族的领地,有两个伯爵领,一个子爵领,还有一个男爵领。
他们的骑士团早就严阵以待,并且组成了联军,夏洛特虽然有把握将之击破,但必然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对夏洛特来说,他并不想付出任何代价!
“该怎么分化一下这四个贵族,让他们的联军瓦解呢?”
“我虽然知道一肚皮的计谋,但都是当故事看的,真要执行起来,说不定破绽百出。”
夏洛特正在思考,如果制定作战计划。
他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军事家,连键盘军事家都不算,所以带兵打仗,就突出一个“苟”字,专门打欺软怕硬的仗。
打个比方,面对克洛伊的时候,他选择了让几位圣阶围殴……
当时克洛伊骂他:“夏洛特,你这么做有意思吗?你找几个圣阶偷袭,就算赢了我?世上有谁人能够服气?”
夏洛特也只能顾左右而言他,不好正面回答。
夏洛特若是自己出马,在两军阵前生擒克洛伊,那叫英雄。
他自己不出马,让手下圣阶拿下克洛伊,也勉强算是军事统帅。
他让几个圣阶,围攻一个区区普通超凡,这尼玛还是人干的事儿吗?
克洛伊是真特么的不服气啊!
他事后也不止一次诘问过夏洛特:“你找好几个圣阶围殴我是几个意思?”
这件小事儿也能凸出夏洛特的战斗风格。
他非常非常的爱惜部下,宁可多付出一点“代价”,也要尽可能减少战损。这也是为什么,他总能爆兵,而且士兵越打越多的原因之一,不愿意用人命去堆胜利,更愿意用人数去堆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