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不忌扬威

盖世双谐 三天两觉 1485 字 1个月前

王春自幼家贫,为了让家里那几个更大的孩子能吃上饭,父母就把当时最小的他给卖了。

他也懂,所以他不恨。

在人贩子手里转了几手后,王春被卖到了一个离家乡很远的地方,来到了一家大户人家。

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他和十几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孩被关在一起,好吃好住的过着。

如果你以为这家人是在做慈善,那你就太天真了……

王春他们这些孩子,是被买来当陪葬品用的。

之所以养了他们半个月,是因为在等着这家的老爷咽气呢;待哪天白事办完了,这些孩子就会被要求穿上陪葬专用的好衣服,然后被活活缢死,死后往体内灌入防腐的水银,脸上化好妆容,一个一个弄成白面瓷娃娃似的,最后陪着死尸一起进墓穴。

这个事儿呢,且不说在伦理上丧尽天良,即便从法理来说,也无疑是违反当时的大朙律的;哪怕是皇亲国戚都不敢明目张胆搞这种勾当,但还是会有些人悄悄找人贩子来运作。

王春,遇到的就是这种为富不仁的人家。

好在,他命不该绝……

被拉去陪葬那天,他侥幸没被勒死,只是暂时闭气昏死了过去,而后来负责给小孩灌水银的人也因为时间紧没认真干活儿,偷懒漏了几个;就这样,王春在还有一口气悬着的情况下被送进了墓室。

两天后,他从一个修墓人暗中留下的洞里爬了出来,此后便流落街头,成了个小乞丐;直到九岁那年,他被一位丐帮的长老看中,收为了丐帮弟子。

今年,王春十九岁,在丐帮已是“四袋”的资历,其武功在同辈的丐帮弟子中出类拔萃。

世人皆知丐帮有降龙十八掌和打狗棒法,但这俩都是帮主才能练的护帮神功,王春这级别自是不会的;还有个比较有名的打狗阵法,则是群殴的活儿,一个人也用不出来。

那么他会什么呢?其实会的也不多……一身莲花落的内功底子,加上两套丐帮最基本的莲花掌和铁帚退,仅此而已。

不过,能被邀来参加少年英雄会的,断不会是等闲之辈。

正所谓功夫是死的,人是活的,就算是最基础的武功,如果用到了极致,一样可以有很大的威力。

而王春就是把莲花掌和铁帚腿练到了炉火纯青的男人。

再加上,丐帮弟子常年混迹于街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机会也相对多一点,所以王春也算是有不少江湖实绩的少侠了,即便他武功不是特别高,作为“天下第一大帮”少年一辈的杰出人物,他也完全有资格受到邀请。

可惜,在这次武试中,他的签运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