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七章 换作我是陆景,也不敢来大荒山

太华山上好像多了很多老虎。

在被皑皑白雪覆盖的山上,黑色的猛虎颇为醒目。

宁严冬打猎时远远看到过几次,回了太华城便去报了官。

可不知为何,城主府中的吏员、参谋仔细记录了此事,然后便没有了下文。

宁严冬惧怕那些老虎伤人,又联合了十几余位猎户,先去捕杀老虎。

半个冬天,他们足足去了五六次,却都没有看到那些凶猛老虎的踪迹。

若不是因为一同前去捕杀猛虎的猎户们与他相熟,又颇为信任他,宁严冬又并无理由拿他们寻开心,狩猎猛虎一事只怕无法进行五六次。

后来,就连宁严冬都有些怀疑自己是否看错了,再加上冬去春来,太华山上多了些绿意,太华城里也从未流传有人被老虎吞去性命这样的消息,宁严冬也就渐渐淡忘了此事。

城主府隔壁那一间学堂终究是办起来了。

不知来自何处的神秘陆先生成了学堂先生。

有趣的是,这一处学堂除了陆先生之外,还有两位先生。

一位先生姓魏,名叫魏惊蛰,教授经学一科,都是些启蒙学问。

另外一位先生叫做石岱青,看起来年轻,长得却人高马大,十分魁梧,孩子们研习学问之余,就随着这位石先生一同玩闹,锻炼体魄。

大伏人家对于锻炼体魄仪式并不抵触。

毕竟如果想要在科考中取得成绩,骑射剑体缺一不可,早些熬炼一番总有好处。

至于陆先生,教授的则是书法笔墨。

宁严冬的妹妹宁朱夏也在学堂中帮忙,时不时就与那些孩子一同启蒙。

这些日子以来,她也背诵了千字文百家姓,也学会了写许多字,倒是令宁严冬颇为惊喜。

正是因为这原因,宁严冬每次出去打猎,有了极好的收获,总会给陆先生送去许多。

也许是尚且年轻的原因,陆先生从不客气,似乎也极喜欢吃这些野味,有时候宁严冬遇到陆先生,陆先生还会主动询问宁严冬是否有什么额外的收获。

换做他人,宁严冬也许会以为这学堂的陆先生喜欢占一些便宜,可那学堂教授百余位孩子,陆先生分文不收倒也罢了,白日里还会管一顿午饭。

这件事在太华城闹出了轩然大波,太华城可称不上富裕,太多人只是堪堪果腹。

能将自家孩子送去学堂学习学问倒也罢了,毕竟太华城这几十年来莫说是举人,便是秀才都是凤毛麟角,太华城地处偏远,距离大伏中枢太远,远山道中的主官对于太华城的态度向来也是可有可无,所以此间的百姓也并不盼着自家孩子能够以读书改命。

可是孩童去了学堂,中午可管一顿饭这件事情……对于太华城普通人家来说,实在是一件大好事。

一时之间,城主府旁边这小学堂门庭若市。

只可惜陆先生收学生,虽然不要束脩,可还要考校一番。

又有些孩子住的太远,也无法每日前来学堂上课。

这般多原因下,这小学堂中每日前来上课的孩子,也还是有二百六十余位,这般数量的启蒙学堂,莫说是在太华城,就是在整座远山道也屈指可数。

“愚笨的孩子其实更该读书,只可惜这小院实在不大,新的书楼建成之前,就多教一些聪明的孩子,书楼建成之后,这些聪明的孩童便可以带新入学的孩子一同读书。”

石岱青带着徐无鬼,将院中最后一场雪运入井中。

徐无鬼个头长了许多,脖颈之间还带着一枚小吊坠。

那吊坠是石头材质,乃是一尊石人。

徐无鬼时不时还会握着这枚吊坠,与石人低声说话。

这孩子年龄虽小,可却有一股韧性,平日里读书写字修行样样不落。

石岱青是军中人物,最喜欢的便是这样的孩童,于是这些天以来,石岱青不论去哪里都会带着徐无鬼。

徐无鬼外出还会带上照夜。

“照夜是陆先生的坐骑,整日困在院中反而不好,太华城这么大,虽然荒芜了些,可足够照夜驰骋了。”

徐无鬼运完了院中的雪,又在院中洗马。

柔软的毛刷刷在照夜身上,似乎令照夜颇为满意。

“照夜倒是颇为喜欢你。”魏惊蛰盘坐在屋檐下。

他便是马夫出身,原本在将军府上宣威将军府上养马,自然知道名马的习性。

“世间生灵,天生便差距甚大。

便是照夜玉狮子这般的名马,一身气血已然可以轻易裂玄铁,便是出入先天的战士持枪而刺,都无法刺入它的身躯。

可照夜哪怕这般强横,灵智依然只如同三四岁的孩童。”

“可人、妖、魔,哪怕不曾修行脑子却都十分清楚。

又比如那些真龙,他们甚至不需要修行,只需岁月沉淀,他们就可以长出坚硬的鳞片、锋锐的獠牙、尖利的龙爪。

甚至到了神火境界就可以化身人形,简直受天地所钟。”

石岱青语气中有些感叹。

可魏惊蛰却咧嘴一笑:“只可惜这些真龙愧对天地所钟,天下虽然广大,除去海上妖国,除去那些特殊所在,统管天下的终究是人。

而且……真龙龙珠造出的龙丹,徐无鬼、濯耀罗、照夜可是吃过不少。”

魏惊蛰提及龙丹,原本正在擦拭照夜躯体的徐无鬼动作忽然一顿。

他脸上多了些担忧,神情中亦有想念。

“不知青玥姐姐此时又在哪里?”徐无鬼道:“原本他与陆先生的婚期已经定好,若不是那宫中的老儿……”

徐无鬼说到这里,怒从中来,恶狠狠的将刷子扔在水桶中,溅起水花来。

魏惊蛰嘘了一声,大约是怕陆景听到。

石岱青却摇了摇头:“主公方才出去了。”

……

黄衣女冠手持拂尘,伸长脖子看着山下的陆景。

“姜城主,这可不是儿戏。

据说北秦大公子乃是天下有数的匠人,最善于铸造杀人器。

大烛王座下那一辆燃火的战车,就是北秦大公子铸造而出。

再加上北秦大公子是以铸器入道,可实际上修行的却是吞气之法,数十年前灵潮之时,死在他手中的仙人天才就不在少数。

甚至有传闻,阆风城城主之子,就是被北秦大公子夺气而亡,那时秦国并无如今这般强大,崇天帝甚至因此而赏赐大烛王,赞他养出了一个好儿子。

这般人物,邀请他人前去饮酒倒也罢了,陆景先生现在可是香饽饽,天资绝盛,年轻一辈中能与他比肩者寥寥无几,何必要去那大荒山上冒险。”

年轻的黄衣女冠一边说着,脸上还多出几分红晕。

姜先时一看到这黄衣女冠的神情,就知道她也如那位老女冠一般,乐于看貌美之人。

“龙冠主,你这般盯着陆景先生,未免太过失礼了。”

姜先时小声道:“我自然不愿意让陆先生前去大荒山。

北秦大公子傲气无双,曾经乔装打扮混进烂陀寺,想要会一会那位神秘的地藏佛子。

般严密帝自梦中醒来,点出北秦大公子的身份,他却不愿退走,堵在烂坨山前三十六日,直至地藏佛子走下山门与他论道。”

太华山上龙冠主不以为然道:“那就让那位大公子自己前来,不理会他的请帖便是。

在太华山上见北秦大公子,总比去那大荒山要好上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