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函送到长岭时,陆沉川刚从训练场回来。
他的裤脚沾着泥,左手还夹着记录本。收发员在走廊叫住他:“陆副营长,江北青河县转来的家属急件,政治处让你看完过去一趟。”
牛皮纸袋不厚,封口盖着公社和县里转办的章。陆沉川先看见沈知夏的名字,心里莫名一沉。
这些年,他收到的‘沈知夏来信’越来越冷。问钱,催钱,后来连称呼都省了。
第一页不是家书,是事实摘要。
三月十二日,陆小满在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险被送往周美兰夫妇家长期生活;约定涉及三百元,已付五十元。孩子发热,生母当场反对,送行终止。
陆沉川读到“长期生活”四个字,手指停住。
他把那一段重新看了一遍。
小满四岁。他只在孩子刚出生时抱过一次。上个月寄信时,他还问知夏,孩子咳嗽好些没有,等四月探亲,给她带一只北江百货店里的铁皮青蛙。
母亲怎么会把她送人?
下一页是汇款和挂号信说明。近半年六笔款均由周桂芬领取,其中药费和冬衣钱未向沈知夏公开。四封寄给妻子的挂号材料,签收姓名虽为沈知夏,本人却声明从未收到、从未委托代签。
最下面附着一份离婚申请。
陆沉川站在走廊里,周围有人来往,纸上的字却像把声音都隔开了。
申请没有骂他。沈知夏只写他们长期分居,家庭联络和经济安排失去基本信任;女儿被私下送养后,她不愿再把自己与孩子的生活交由陆家长辈控制,请求依法进入调解程序,并要求公函必须由本人阅读。
“陆副营长?”收发员提醒,“政治处还等着。”
“知道了。”
他的声音比平时更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