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服装厂的回信比想象中快。
负责临时工资料的干事带着两页旧档来到公社。第一份是1982年由长岭协作渠道转来的军属就业推荐,姓名沈知夏,条件为参加样衣与踩机考核,并非直接录用。
第二份是陆秀玲当年的报名表。她没有冒用嫂子的姓名,却在“家庭特殊关系”一栏填了陆沉川,并附了一张柳树湾生产队证明,称原推荐人沈知夏身体不适、自愿放弃,由同户适龄家属陆秀玲参加转介绍。
证明下方盖着生产队旧章。
马长顺看完,脸色难看:“这不是我开的。那年管章的是老队长,他前年已经去世。”
“字是谁写的?”何翠英问。
“像周家一个远房亲戚。那人替村里写过不少材料。”
厂方干事道:“当年临时用工手续不像现在查得细,又有驻地协作介绍的来路,我们收下证明,安排陆秀玲参加考核。她踩机确实合格,这两年表现不算差。但材料若失实,厂里必须复核。”
陆秀玲坐在墙边,面无人色:“我考上是凭自己!就算嫂子去,她也不一定能进。”
“没人否认你参加过考核。”沈知夏说,“可我连参加的机会都不知道。”
“你那时天天病,去了也是白跑。”
“由我去不去,不由你替我答。”
厂方干事问沈知夏,是否要求立即顶替陆秀玲岗位。
“我不要求。”
屋里几个人都看向她。
“这本来就是临时岗位,两年里工作内容和招工条件都变了。她做过的工不能算我做的,厂里也不能今天赶走一个人,明天把我塞进去。”沈知夏道,“我要三件事:确认原通知是给我的;查清自愿放弃证明是谁办的;以后若有公开考核,我获得与别人一样的报名机会。”
她不肯拿另一个不合程序的结果,替换自己遭遇的不公。
厂方干事松了口气,也更加认真:“原推荐事实可以出具说明。失实材料要报厂里研究,陆秀玲先停工三天,配合核查。后续处理不能在这里定。”
“凭什么停我工!”陆秀玲站起来,“我这两年没少做一件活!”